本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电热水袋、电暖手宝是不少消费者冬季的御寒“神器”。然而,市场上销售的暖手器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如果选购不当,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浙江省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消费监督过程中发现,已于2010年禁止生产的电极式电热水袋在市场上仍有售卖。对此,台州市消保委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暖手器类产品时,要注重产品的安全性,尤其不要购买电极式热水袋。
消费者选购时可用手适当按压电热水袋,如果整个中间部位没有明显发热元件,里面是两节圆柱体,则为电极式产品,建议不要购买;如果能明显摸到一个网状物体,则是发热丝式产品;如果能摸到一块体积较大的U形、圆弧形管子的硬物,则为电热管式产品。发热丝式和电热管式电热水袋可以选购。若消费者发现商家售卖电极式热水袋,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选购时要仔细查看电热暖手器的产品规格、型号、商标是否与说明书一致,是否有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执行标准等,正规产品执行标准号应为GB4706.99—2009和GB4706.1—2005。
仔细查看电热暖手器的外观,看产品做工是否精细、材料厚度是否达到耐热要求以及产品的水塞是否连接紧密等;检查产品是否有安全保护装置,不要购买无防气压过高保护装置的暖手器。
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和警示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储热(充电)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安全充电完毕后及时断开电源,并将电源线拔离电源插座。
保留好发票、购物小票等,一旦发现所购暖手器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或存在其他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