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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多付11万余元 消协调解追回损失
作者:李金端 朱海

  本报南昌讯(李金端 记者朱海)近日,江西省万年县消费者协会成功协助消费者龙女士解决一起异地购房纠纷,为其追回多付房款11.9427万元。
  2024年下半年,经房屋中介介绍,龙女士来到南昌市某楼盘看房。售楼部人员宣称:“楼盘周边有地铁、学校等配套优势……”在销售员劝说下,龙女士向售楼部交付订金5000元,随后又陆续分多次转款,累计支付购房款42.4347万元。然而,当龙女士收到购房发票时,却发现票面金额仅为30.492万元,与实际交款金额相差11.9427万元。龙女士致电询问,始终得不到合理答复,且对方态度恶劣。于是,龙女士向万年县消协投诉。
  万年县消协受理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开发商,但初次协商未取得成效。随后,在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的支持下,消协工作人员来到该置业公司展开协商。经查,龙女士的购房款中,除30.492万元转给了该置业公司外,其余11.9427万元被转入江西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南昌某酒店有限公司账户,与实际购房事项不符。按开票账号计算,该置业公司多收了龙女士11.9427万元。在消协工作人员的积极交涉、耐心调解下,最终,该置业公司同意将第三方公司多收的购房款全额退回给龙女士。
  万年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时要仔细查看开发企业、中介公司的资质、信誉,不轻信口头承诺,重要内容务必写入合同,仔细了解房屋产权、限购政策、贷款条件等,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以实际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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