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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3地推出区域信用提升联合举措
作者:贾珺

  本报讯(记者贾珺)记者2月27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北京、天津、河北3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实施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区域协同“信用+”服务、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构建京津冀信用监管一体化机制3个协同创新方向,在落实前期市场监管总局信用提升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推出区域信用提升联合举措,推动构建区域良好营商环境。
  《意见》提出,京津冀3地积极探索创新信用服务应用场景。开展“信用+”服务,综合运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报告、信用指数等新型信用监管工具,赋能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提质增效。开展“诚信+”服务,联合开展诚信文化和信用助企宣传活动,发布和宣传典型案例与经验做法,普及信用监管知识,推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信用环境。
  《意见》明确,京津冀3地加快构建区域协同信用修复机制。3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各类失信信息信用修复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和办理时限,实现3地信用修复同标办理。探索建立3地信用修复协查协办机制,通过网上办、协同办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信用修复服务通过重塑企业信用资产,助力企业进一步释放融资能力,恢复市场竞争力,维持良性发展循环。3地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开展对经营主体的标识和分类,制定信用标注规则,根据行业领域、监管事项、风险状况等维度,对经营主体进行分类标注。通过开展标注体系管理,助力经营主体精细化画像,提升精准监管与服务能力,实现帮扶企业发展、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分析等多场景应用。
  《意见》明确,京津冀3地要深化信用合规建设。通过梳理《京津冀信用监管制度清单》,编制信用合规建设指引,指导经营主体将信用建设融入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经营主体提供信用合规标准流程和规范指导,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提高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3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经营主体信誉信息归集公示,开展3地企业信用评价,促进经营主体提升信用水平,降低信用风险。优先推荐区域内信用风险低、信用评价高的企业加入企业信用同盟,助力培育信用优质品牌、新质生产力核心企业,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
  另据了解,京津冀3地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京津冀数据中心实验室和数据分区,制定京津冀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推动区域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3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快构建区域协同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制定完善京津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交换和应用协同地方标准、京津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形成数据互通联动的一体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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