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 错峰游、踏青游、清明游、赏花游,成为当前不少消费者的选择。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防范买保险送旅游套路,出游须选择正规旅行社、签署旅游合同,老年人出游要注意自身身体情况。
近年来,不少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员工为“回馈”客户,推出买保险送旅游活动。这些看似“真香”的免费旅游,实则风险重重。此前,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消费者举报线索,在镇江市高铁站检查发现了由保险公司业务员组织的青海6日游旅游团。经调查确认,该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招徕、组织出游的行为,属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等法律法规。
镇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参加此类旅游团可能面临三大风险,须谨慎选择。一是旅游行程质量无法保证,宣传的景点、住宿标准与实际不符,涉嫌虚假宣传;二是免费游实为购物游,在整个旅游行程中往往会安排多家购物店,进店消费要达到相应的消费额度,否则消费者可能面临被“甩团”的风险;三是组织旅游的保险公司或者其员工都不具有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资质,消费者未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法律责任不明确、保险覆盖不到位、合法权益难保障。
镇江市消协特别提醒老年消费者,出游时要量力而行,在旅游过程中时刻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发生意外及时求助。
(薛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