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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与回音
代步车变成打车券 消保委助力获补偿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车企承诺在汽车维修期间为消费者提供代步车服务,实际上每天仅提供150元打车券……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了一起以模糊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益的纠纷,最终助力消费者获得补偿。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陈先生在某企业购买了汽车优享权益包,该企业承诺在汽车维修期间提供代步车服务,但实际未履行承诺,仅每天提供150元打车券,无法覆盖其打车费用,且商家拖延处理。陈先生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要求企业对所谓的汽车优享权益包进行退款或增加打车券份额。
  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到,汽车优享权益包协议中承诺,车辆维修超过24小时可选择代步车服务。陈先生居住地离单位较远,每天往返近80公里,公交出行极为不便,商家表示仅提供每天150元打折券,不足以支付陈先生上班往返的打车费用。
  浦东新区消保委发现,汽车优享权益包协议注明“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并基于公司届时可获得的实际资源选择代步车服务或出行额度”。浦东新区消保委认为,“可获得的实际资源”表述存在问题,致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了限制,而商家在签署协议时并未提请消费者注意。经调解,该企业愿意提供一定补偿,陈先生对此表示认可。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对所谓的优惠礼包不可轻信,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重点关注限制性条款及免责条款,留存企业销售宣传资料,确保与实际协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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