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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涉老食品讲座走进老年大学
作者:岳妍菲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岳妍菲 记者顾艳伟)“保健食品适合特定人群食用,其与普通食品的区别在于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贺州市妇联、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管局在贺州市老年大学开展涉老食品科普知识专题讲座,增强老年群体防骗识诈意识。
  在讲座过程中,工作人员特别针对一些常见的保健食品消费陷阱进行了剖析。比如,部分不良商家采用免费试用、免费讲座、听讲座送鸡蛋等宣传手段诱骗老年人进店消费,以及存在利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进行亲情营销等行为。提醒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保持警惕,不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之前我购买了宣称能够促进肠胃蠕动的保健品,听完讲座后发现该产品并无‘蓝帽子’标识,就是普通的糖果,但价格比糖果高出数倍。”老年大学学员韦阿姨说。
  为了让老年消费者更直观地了解如何辨别保健食品是否正规,工作人员现场展示了一些常见的保健食品包装,教大家查看“蓝帽子”标识、批准文号以及产品标签上的相关信息。同时,鼓励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选择正规渠道,并在遇到疑问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降低涉老保健食品消费纠纷,该局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持续强化保健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2024年至今,八步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经营企业1148家,检查网络销售特殊食品销售企业66家,处理涉老投诉13起,切实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守护老年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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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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