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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消协调查网络消费差异化定价
电商精准发放优惠券或涉嫌侵权
作者: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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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雅都电器旗舰店的同款榨汁机,不同账号显示价格存在差异。 镇江市消协供图
■薛晶晶
  随着互联网电商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消费者习惯于线上消费。然而,部分商家却利用数据优势,对消费者进行差异化定价。6月3日,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网络消费差异化定价调查报告》,其显示,电商平台不同设备显示不同价格、旅游平台同一房型不同入口价格不同等现象较为常见。镇江市消协表示,随机派发优惠券并不能绝对地认定为差异化定价,若依据大数据分析专门向特定消费群体发放定制化优惠券,导致相同商品出现差价,则涉嫌侵权。
反复浏览商品后价格上涨
  本次调查由线上调查和线下体察两部分组成,涉及购物、外卖、旅游服务等13个电商平台,共收集有效问卷7936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2.93%的受访者了解差异化定价现象,受访者了解渠道主要为社交媒体(55.65%),其次为朋友或家人(45.58%)和亲身经历(39.77%)。仅20.89%的受访者表示从未遇到差异化定价,其他受访者均遇到过该现象,“经常遇到”和“总是遇到”分别占比6.93%和1.23%。
  在电商平台,45.36%的受访者遇到反复浏览商品后价格上涨的情况;遇到同一商品不同账号加入购物车后价格变化的受访者占比39.19%;遇到使用优惠券后商品原价上涨的受访者占比34.51%。
  在外卖平台,47.85%的受访者遇到不同账号领取的商家折扣券额度不同的情况;44.05%的受访者遇到会员与非会员满减金额有差异的情况;34.18%的受访者遇到定位修改后价格变化的情况。
  在旅游平台,52.92%的受访者反映遇到过同一房型不同入口价格不同的情况;39.46%的受访者遇到过不同账号价格差异情况;32.48%的受访者遇到过多次搜索后价格上涨的情况。
同平台不同账号价格不同
  此次线下体察由多名体察员在电商、外卖、旅游等平台,使用不同账号或不同设备在同一时间、同一平台购买相同产品或服务进行体验。体察结果显示,在同一电商平台的雅都电器旗舰店,两个账号分别享有“满39减3”和“满99减8”的商城券,导致原价39元的商品到手价分别为36元和39元。
  同一外卖平台,不同账号的优惠券包/卡价格不同,同样是购买5元×12张的“60元神券包”,不同账号价格分别为3.1元和36元;购买5元×6张的“超级吃货卡”,不同账号价格分别为3.8元和2.6元。
  同一旅游平台,机票增值服务价格存在差异。不同账号购买同班次机票,机票、燃油、机建价格一致,但“出行无忧礼包”价格分别为48元和65元,导致最终支付金额相差17元。
建机制强监管促进规范
  问卷调查显示,当遇到差异化定价情况时,23.52%的受访者因为怕麻烦,选择不维权;19.34%的受访者选择直接与平台或商家沟通;18.4%的受访者选择投诉热线或平台维权;15.03%的受访者选择通过社交媒体曝光维权。
  对于平台应如何改进差异化定价的建议,55.54%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强隐私保护,确保用户数据安全;其次为建立公平的定价机制,避免价格歧视,占比48.19%;提高价格透明度,明确展示价格信息,占比31.02%;提供更多比价工具,帮助用户识别差异,占比27.45%;设立用户反馈渠道,及时调整不合理价格策略,占比13.17%。
  镇江市消协法律专家委员会专家表示,随机派发优惠券,并不能绝对地认定为差异化定价。然而,若依据大数据分析专门向特定消费群体发放定制化优惠券,导致相同商品出现差价,则涉嫌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镇江市消协建议电商平台及经营者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区分“随机普惠型优惠”与“大数据定向差异化定价”的边界,优惠券发放机制应以公开透明、机会均等为原则,避免通过算法模型对消费者画像进行隐性价格歧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监管部门可建立跨部门协同的动态监管机制,对存在高频差异化定价相关投诉的商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其优惠券发放进行实时监测,并对突发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平台强化数据安全治理,规范用户数据采集范围,落实最小必要原则,从源头防范数据被滥用导致的不公平优惠券发放问题;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优化投诉功能并简化举证流程,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大消费者网购时应谨慎授权个人信息,培养理性消费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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