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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设备安装费
福建屏南一水务公司被处罚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为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3起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集中整治典型案例,其中福建水投集团屏南县水务公司因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根据宁德市市场监管局移送的《案件移送函》,屏南县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0月22日针对福建水投集团屏南县水务公司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水务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为720户个人用户立户安装时收取远传智能模块控制设备安装费用,合计27.39万元,为55户单位用户立户安装收取远传智能模块控制设备安装费用,合计41.77万元,上述两项收取费用共计69.16万元;为2户更换水表用户更换LXSDN15水表每台收取380元。该行为未执行《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中“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装置费用”的规定。截至今年3月25日,福建水投集团屏南县水务公司在与上述个人用户、单位用户沟通、确认和公告查找后,已将多收取的设备安装费用予以退还,合计退还金额68.46万元。剩余1户价款6964.4元无法退回。
  屏南县市场监管局认为,福建水投集团屏南县水务公司违规向用户收取的远传智能模块控制设备费用,属于供水环节明确取消的计量装置费用,其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福建水投集团屏南县水务公司水表更换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当事人未按照公示的价格收取相应费用,违反了《价格法》有关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4月25日,屏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水务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该公司未退还的多收价款6964.4元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27.76万元。
  此次公布的另外两个案例分别是古田县某自来水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周宁县某水务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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