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票不只是一张优惠凭证,更是社会对下一代关爱的象征。统一以年龄为儿童票使用条件的主要判定标准,不仅是对“最有利于儿童”法律原则的践行,也是对社会公平的守望。
■龙敏飞
近日,上海环球港主题乐园一则消息引发关注:一位母亲因孩子穿鞋身高超过1.4米(脱鞋未到),被认定不满足用儿童票条件。这也引起了网络讨论,儿童票判定标准究竟是看身高还是看年龄?(据8月10日《济南时报》报道)
当前,我国儿童票的标准呈现出令人困惑的“多轨制”状态。比如,铁路部门实现“双轨制”;各大旅游景区则各自为政,有些看年龄、有些看身高、有些两者兼顾。如此混乱的局面不仅给家长带来困扰,也带来一定的不公。当小学生因身高超标购买门票费用和成年人一样时,不仅在无形中形成了“身高歧视”,也有违儿童票设立的初衷。在儿童平均身高持续增长的当下,儿童票使用条件的判定标准亟待重新审视。
将身高当成儿童票使用条件的主要判定标准早已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信息化建设不够到位,儿童的身份信息登记不够完善,以身高为判定标准成为简便易行的操作方式。但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儿童的营养状态得到显著改善,平均身高持续增长。数据显示,我国12岁儿童身高中位数已达1.5米,远超多数景区使用儿童票的1.2至1.4米标准。继续以身高为主要判定标准,等同于变相剥夺越来越多儿童应该享受优惠的权利。
而将年龄当作儿童票使用条件的主要判定标准,是对法律“最有利于儿童”原则的深刻践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在数字化身份认证已成生活常态的今天,以年龄为儿童票使用条件的主要判定标准,是用科技力量赋能公平的重要举措,可以让“最有利于儿童”从法律条文落地为每个孩子触手可及的公平。
要想打破儿童票使用条件标准不一的乱象,亟待完善顶层设计。相关部门应积极作为,尽快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儿童票使用条件判定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方向,避免公共交通、餐饮、旅游景点等领域各自为政、自说自话。这方面,故宫就打了一个不错的样本,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实行免费参观(低龄儿童需成人陪同)。如今需要做的,是将类似的做法固化为一种制度,成为全社会的共同遵循,营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
儿童票不只是一张优惠凭证,更是社会对下一代关爱的象征。统一以年龄为儿童票使用条件的主要判定标准,不仅是对“最有利于儿童”法律原则的践行,也是对社会公平的守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公平地享受成长红利,这既是制度设计应有的温度,也是迈向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文明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