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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
高温天气嗦粉要注意
作者:陈晓莹 李青山

  本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河粉、陈村粉、粿条等湿粉类食品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容易受到椰毒假单胞菌污染,产生毒素米酵菌酸,食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湿粉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和淀粉及淀粉制品两大类别,具体有河粉、陈村粉、粿条、濑粉、湿淀粉等,备受消费者青睐。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注意湿粉类食品微生物污染风险,椰毒假单胞菌在自然环境中分布广泛,最适生长温度为36至37摄氏度、最适产毒温度为26至28摄氏度,其代谢产物米酵菌酸毒性极强,120摄氏度加热20分钟仍难破坏,食用后可能导致人体多器官衰竭甚至致人死亡。
  湿粉类食品水分含量高,易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超过保质期易产生毒素米酵菌酸,冷藏冷冻条件下(小于等于4摄氏度)只能减缓细菌繁殖和产毒。米酵菌酸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潮湿、阴雨天气,米酵菌酸中毒只需1毫克即可致命,且尚无明确的特效救治药物。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选择资质齐全、储存条件良好、卫生条件符合要求的商超或市场等正规渠道购买湿粉类食品,尽量选择小包装产品,避免反复冷藏。
  湿粉类食品保质期一般为24小时,购买湿粉类食品后应冷藏储存,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常温存放;开封后应尽快食用,发现包装破损或胀袋的湿粉类食品不要食用。
  对于超过保质期的湿粉类食品要坚决予以废弃处理,即便感官性状看似正常、无发酸发臭等变质现象,也可能已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并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消费者可根据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登录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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