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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更透明 售药更规范
福建筑牢乡村健康守护网
作者: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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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执法人员现场指导药房规范化建设。长汀县市场监管局供图
图二:古田县城西辖区诊所均已完成价格公示。古田县市场监管局供图
■本报记者 张文章
  从就医消费明明白白到用药安全触手可及,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通过药房规范化建设、诊疗价格规范行动、周转药箱延伸服务等一系列创新举措,着力解决乡村医疗痛点,织就公平、透明、安全的乡村健康守护网,为探索解决乡村医疗阳光价格、药房规范建设提供了实践样本。
普及阳光诊疗
  福建省古田县城西片区的村民如今走进任何一家诊所,都能清晰地看到墙上、屏幕上公示的诊疗项目、药品及耗材价格。“以前心里总打鼓,现在各项费用都明明白白写在墙上,看完病还有明细单,心里踏实多了。”一位刚看完病的村民感慨道。截至目前,古田县城西市场监管所开展的诊所价格规范行动已取得显著成效,辖区内诊所100%实现价格公示,有力保障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患者就医消费更加透明、安心。
  此次诊所价格规范行动旨在解决以往部分诊所价格不透明、患者消费疑虑多的问题。执法人员深入各诊所,依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诊所诊疗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公示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要求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杜绝模糊标价、虚假标价等违规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多数诊所积极配合,迅速完成价格公示整改工作。比如部分卫生院在大厅显著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药品、诊疗服务的详细价格,还为患者提供费用明细清单,方便患者核对;部分诊所将价格公示牌张贴在收费窗口上方,内容涵盖常见病症诊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让患者一目了然。
  针对少数整改不到位的诊所,执法人员下达提醒敦促函,督促诊所积极整改。下一步,古田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价格规范化行动,确保辖区内全部诊所完成价格公示,同时加大对诊所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价格公示长效化、规范化,为群众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就医环境。
  与此同时,农村诊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也在稳步推进。7月31日,漳平市新桥市场监管所联合新桥中心卫生院共同举办“农村诊所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会。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与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为基层医疗安全注入“强心剂”。执法人员紧扣《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辖区农村诊所实际运营情况,系统讲解了诊所规范化建设标准。重点从场所布局、设备配置、人员资质、制度执行四个关键维度提出明确要求,着重划定“三不得”底线:不得从无资质企业处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不得使用过期或淘汰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不得违规调配处方药。现场同步发放《农村诊所自查清单》,手把手指导乡医逐项对照整改,确保规范要求落到实处。
推进药房规范化建设
  药房规范化建设是保障用药安全透明的根基,福建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责任明确、标准统一、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有序推进县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达标建设,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
  今年以来,南平邵武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推进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01家规范化药房建设验收,覆盖率达58%,各级医疗机构累计投入专项经费700余万元,推动药械使用质量管理从集中整治向常态规范转变。邵武市将规范化药房建设纳入医疗机构院长目标年薪制绩效考核和乡镇综合考评指标,组建市场监管、卫健、总医院协同联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组织各级医疗机构药械负责人开展验收标准培训并赴外县示范点现场观摩,同步升级软硬件设施,将自动发药机、电子麻精药品柜等智能设备纳入改造清单,夯实质量管理基础。强化信用监管结合,将医疗机构按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并实施差异化指导。选取5家基础好、示范性强的机构打造样板药房,形成可复制经验。动态梳理问题清单,药品检查员聚焦难点问题开展一对一指导整改,切实做到指导一家、规范一家。
  7月以来,龙岩市长汀县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深入县医疗机构,就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开展专项指导。此次专项指导通过实地察看、现场问询等方式,重点对县医疗机构药房的人员与管理制度、设施与设备、药品购进与验收、药品储存与养护、调配与使用、监测与处置六大项目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具体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药品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从采购到使用的每个环节都规范可控。医院、卫生院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指导为契机,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不断规范药品管理流程,全力推进规范化药房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用药服务。
  漳州市华安县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将药房规范化管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头戏,落实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在药品购进、储存、调配等环节精准发力,确保药械管理全流程规范有序。同时,药品监管人员深入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
实施“中心药房+周转药箱”模式
  今年以来,福州市永泰县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清规”行动,推进药械使用环节质量规范化建设,推行“中心药房+周转药箱”模式,筑牢乡村用药用械安全防线。
  永泰县有关部门积极构建三级用药网络,由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心药房,统一负责辖区内所有中心村、基干村卫生所的药品集中采购、质检和仓储管理。依托中心村党委的跨村联建架构,在中心村卫生所设立二级药品周转站(中心村药房),由“乡聘村用”村医负责,辐射周边2至3个基干村。配备周转药箱,内置常见病、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基础药品和急救包,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方式,由村医流动出诊送医送药或定期巡诊开展延伸服务,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永泰县全面实施药械采购目录清单管理,中心卫生院根据中心村卫生所的药品采购计划统一在采购平台进行下单并及时分送,未分送药械纳入中心药房管理,在中心药房系统中自动标记近效期药品,对效期1年内药品及时调剂至使用频率高的卫生所或卫生院使用;在中心村卫生所推行规范药房建设、药事管理,定期集中清理处置临期、过期失效药械。周转药箱实行分级目录清单,限定高频使用基药和急救药品,定期优化清单,降低药械安全风险。
  永泰县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卫生院中心药房进行监督检查,适当增加中心村卫生所检查指导频次至每两年全覆盖,探索实施基干村卫生所免检制度,组织市场监管、医保、卫健等部门通过医保结算记录、售药扫码记录等,对周转箱药械和中心药房药械流向及使用安全进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开通卫生所医保报销功能,提高村医收入水平,并由乡镇卫生院药剂师驻点每月对村医开展药械管理培训,将药械管理水平纳入村医考核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将周转药箱设备采购纳入规范药房建设经费,确保村医“有人管”、药箱“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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