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资料图片
人物简介
辜志明,2008年1月至2023年4月任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在任期间,推动修订《江西省〈消法〉实施办法》,在国内率先以法规形式明确“餐饮业经营者不得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牵头组织江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动实施旅游购物先行赔付制度,使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和解在企业;推动江西省设区市级以上消费者协会统一变更为消保委,以及省消保委与省12315投诉举报中心合署办公,使得消费维权更加有力,为江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原秘书长辜志明与《中国消费者报》相识已有17年。虽然退休两年有余,但无论是在岗耕耘的15年,还是如今退休的日子,辜志明始终牵挂着《中国消费者报》。2025年春节期间,记者收到他发来的一段摄于上海市某图书馆的视频。正当记者一头雾水时,他打来电话解释说:“我在图书馆里看到有十几种报纸,却没有见到咱们《中国消费者报》。有机会你向报社领导反映下,图书馆这么好的宣传窗口,看能不能好好利用起来。”这份热忱,正如他常说的那句话:“《中国消费者报》不仅是消保人的舆论主阵地,更是我们维权路上的同行者。”
助力消费维权事业发展
8月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辜志明回忆说:“十几年来,中国消费者报社对江西消费维权事业的帮助始终如一,推动江西消费者组织破解了一个又一个维权难题。”
这段情谊的起点,要回溯到2008年1月初。当时,辜志明履新原江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上任首月,他便利用赴京开会的间隙专程来到中国消费者报社。他表示:“我是一个‘新兵’,但《中国消费者报》是我国消费维权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媒体,请报社在推动江西消费维权事业发展方面给予最大的帮助。”
此后的十余年间,江西消费者组织经历的重要维权事件里,总有《中国消费者报》的身影。
曾几何时,餐饮业乱收费问题频发,诸如包厢费、茶位费、开瓶费、一次性餐具费等不合理收费比比皆是。2008年“3·15”前夕,在辜志明的推动下,《中国消费者报》江西站记者采写了《餐饮业不允许自带酒水属侵权》一文,并于3月10日在《中国消费者报》刊登。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辜志明得知江西省永丰县全面叫停了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费,立即联系《中国消费者报》江西站记者深入实地采访调研,将这一创新做法报道出来。2015年12月4日,江西省正式启动对《〈消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率先在国内以法规形式明确“餐饮业经营者不得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中国消费者报》同样及时报道。随后还报道了原南昌市西湖区工商局对某饭店违规收取开瓶费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第一案”。“如果没有《中国消费者报》的报道推动,餐饮业乱收费难题不可能解决得这么顺利。”辜志明深有感触地说。
消费者组织处理消费纠纷的主要手段是调解,但由于调解协议缺乏约束力,最终常常会无疾而终,不仅影响消费者组织的公信力,更可能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针对这一难题,江西省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2010年,辜志明调研发现,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巧用行政指导破解投诉难题;两年后,他又发现江西省泰和县将调解协议交法院予以确认的创新做法。辜志明发现这些亮点后,积极联系《中国消费者报》江西站记者进行深度报道。最终,这些创新做法在江西省全面推广,破解了消费者组织的调解协议“软弱无力”的难题。2020年,江西省瑞昌市更是在此基础上组建了消费纠纷一站式司法联合调解中心。当《中国消费者报》及时报道这件事后,辜志明高兴地说:“《中国消费者报》的报道推动,加上消费者组织的努力,产生了‘1+1>2’的效果。”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十多年来一直是江西消费者组织的工作重心。《中国消费者报》同样持续跟进报道,例如2016年7月22日报道原江西省工商局、省消协决定联合在部分旅游景区开展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试点工作;2016年10月17日,报道江西省首批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正式挂牌;2017年3月15日,中国消费网刊登《江西启动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创建工作》的消息;2017年10月23日,报道江西创建的放心消费特色模式,对江西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2018年至2023年,更是先后9次报道了江西省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辜志明感动地说:“《中国消费者报》对江西消费维权事业的帮助,真的是令人难忘。”
消费维权路上携手同行
作为在江西省消保委(消协)工作时间最长的一任秘书长,在辜志明心目中,《中国消费者报》一直是江西消费维权事业的同行者,对江西消费者组织的关爱体现在方方面面。
2009年,原江西省消协成立20周年。同年6月26日《中国消费者报》以《用智慧和真情谱就红土凯歌》为题,整版记录了江西消费者组织在维权路上留下的一串串弥足珍贵的足迹,而且专门送上了“二十载耕耘硕果累累 倾真情构建和谐江西”的贺词。同年12月2日,《中国消费者报》再次以《让维权之光照亮每一寸红土地》一文,描绘了江西消费者组织在新征程中奋勇前行的身影。
2016年,经江西省政府批准,原江西省工商局决定依据《江西省实施〈消法〉办法》规定,组建省消保委取代原省消协依法履职。但筹备工作甫一启动,辜志明便面临现实困境:由于人手有限,承担会议所需繁重文字工作的力量明显不足。情急之下,辜志明向时任中国消费者报社主要领导发出紧急求助,商请在江西省消保委组建筹备期间,借调报社江西站记者专职承担所需文字材料工作。令他振奋的是,这一请求迅速得到了报社领导的鼎力支持。不仅如此,2017年2月江西省消保委举行成立大会时,报社主要领导到会祝贺,并表示《中国消费者报》愿与江西消费者组织风雨同舟、携手同行。
辜志明介绍说,考虑到江西消费者组织与同行交流的机会相对较少,十多年来,中国消费者报社先后在江西南昌、赣州、景德镇、井冈山、婺源等地组织了多次全国性会议,将兄弟省市先进的消费维权经验送到江西。同时,利用自身在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领域的优势,不断将江西基层消费者组织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经验推向全国,帮助江西消费者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并最终成为赣鄱大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道亮丽风景。
与时代脉搏同频共振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是《中国消费者报》的办报宗旨,其实也是各级消费者组织的职责所在。四十年弹指一挥间,未来岁月,赣鄱大地将始终与《中国消费者报》双向奔赴,携手共进。”辜志明说。
2023年4月底,辜志明正式退休,但他却对《中国消费者报》江西站记者说:“我虽然退休了,但依然是消费维权事业的一分子,依然是《中国消费者报》的宣传员,依然希望与时代脉搏同频共振。”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退休之后,辜志明始终与《中国消费者报》江西站记者保持着密切联系,时刻关注着报社的发展、变化。正如本文开头所述,哪怕是在上海探亲,也不忘为扩大《中国消费者报》的社会影响力建言献策。
长风吹万里,战鼓催人急。辜志明充满感情地说:“四十年来,《中国消费者报》作为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始终坚持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我坚信,未来无论遇到多少艰难险阻,无论市场环境如何改变,《中国消费者报》都将会用更加深入的报道、更加有力的传播,让亿万消费者的美好生活绽放更加绚烂的光彩。”
●记者手记
自2008年初识辜志明,此后的整整十五年间,记者始终与他并肩奋战在江西消费维权的最前线。我们一同为破解消费难点殚精竭虑,为优化消费环境绞尽脑汁,为健全维权网络上下奔走,为加强协同共治四处斡旋……
在辜志明心中,“同道相合,同行相顾”是共同的目标与方向,《中国消费者报》与赣鄱大地各级消费者组织始终携手并进、共同成长。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神圣使命,更使报社与消费者组织不畏艰险、并肩前行,直面维权路上的荆棘,坦荡回应民生诉求。正如辜志明所言:“同心同向,凝聚向上之力;同力同行,激发前行之劲”,中国消费者报社与他们共同在江西这片红土地上谱写了一曲曲嘹亮的维权凯歌。
当然,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久久为功、善作善成。采访中,辜志明多次评价《中国消费者报》作为维权宣传主力军,四十年如一日坚守阵地,始终与各级消费者组织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这份持久的合力,携手奏响了消费维权的最强音,也绘就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崭新图景。 (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