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刚)8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我国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管理制度的发展与成效。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累计发放保健食品注册证书1.4万件、备案凭证2.3万件。
根据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实施注册管理和备案管理。使用中药材为原料的产品,原料前处理、用量、配伍等对安全性和保健功能都有影响,相对比较复杂,采取注册管理方式。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产品,可以根据国家标准等通用要求对其安全性、保健功能进行评价,采用备案管理方式。
市场监管部门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管理为抓手,实施产品注册和备案分类管理。通过科学评估,将批准注册产品中安全性确切、有科学共识、消费需求多、产业基础好的原料,及时纳入备案原料目录,并配套相应技术要求。对使用目录内原料的产品,实施备案管理,备案产品的技术要求不低于既往注册产品。目前,已发布85种维生素、矿物质和辅酶Q10、大豆分离蛋白等10种功能性原料目录。
保健食品备案是在注册管理基础上实施的,是高质量注册推进的高质量备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从原料源头到终端产品全过程质量控制要求,构建高标准备案、强严格监管的管理体系,夯实监管根基,筑牢安全防线,促进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累计发放保健食品注册证书1.4万件、备案凭证2.3万件,形成了“备案是多数、注册是少数”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