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唐楚尧 整理:本报记者顾艳伟
图:唐楚尧在阅读《中国消费者报》。 顾艳伟/摄
人物简介
唐楚尧,2019年11月担任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2021年7月担任秘书长。自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来,他大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工作,在南宁各大型商超、学校、景区建立消费维权联系点,并在2024年将维权联系点范围从南宁市扩展到全区。同时建立完善专家团、律师团,为消费纠纷化解提供专业保障;重视宣传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作用,主导建立广西消委会消费维权宣传工作群。2022年推动设立“广西消委会”微信公众号,在工作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发布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广西消委会”微信公众号成为广西消费者获取各类消费资讯的重要窗口,为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这些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路上,我觉得最幸运的是能有《中国消费者报》这样的好伙伴并肩作战。我们之间的故事,就像广西的油茶,越熬越浓,每一口都带着并肩前行的暖意。
踏遍八桂阡陌
记得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开展“广西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我第一时间想到这个活动要邀请《中国消费者报》的记者参加。因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并不是件容易事,那些藏在田间地头的消费痛点,光靠我们消委会喊口号可不行。于是,我把行动的来龙去脉、想要达成的目标详细告知《中国消费者报》广西记者站,希望能安排记者跟着我们的服务小分队一起下乡看看,不出意外得到《中国消费者报》广西记者站的积极响应。
出发前的那晚,我和记者在办公室对着地图圈重点。“百色市田东县的芒果可是地方特色农产品,但是有部分无良网络主播通过虚假宣传,让田东芒果蒙尘,咱们得去开展下合规教育。”我用笔在地图上画了个圈,“还有三江的少数民族村寨,语言不通是个坎,我已经让当地消协的同志提前联系好翻译。”当时,记者边记边笑:“您这准备得比我们还周全。”我拍了拍记者的肩膀:“咱们要让消费者知道,维权不怕山高路远。”只是没想到,《中国消费者报》广西记者站派来的记者比我想象的更投入,跟着我们翻山越岭,在烈日下记录我们给村民普及消费维权知识的场景,在车间用镜头记下我们送法入企的精彩瞬间。
今年7月,在来宾市金秀县、象州县、兴宾区,我们连续3天搞了3场“广西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中国消费者报》的记者是一场不落地跟踪报道。记得在金秀县搞活动时,大瑶山里的天气说变就变,一场急雨来得猝不及防,为了拍好村民参与活动的生动瞬间,我看见记者站在雨棚外冒雨拍摄。我当时又着急又感动,急忙走过去给记者撑住伞,他却举着照相机念叨:“您看,大爷这笑容多实在!”
近年来,《中国消费者报》先后刊发5篇有关“广西服务千乡万村消费维权公益行动”的报道。说实话,那些来自田间地头的鲜活故事,比我们开 10场发布会都管用。看着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新闻报道关注农村消费环境,看着乡亲们拿着报纸来咨询消费维权问题,我打心底里感谢中国消费者报社。那些刊发在《中国消费者报》上的报道就像不知疲倦的传声筒,把消费维权的声音送到了壮乡最需要的地方。
联手化解痛点
2022年,广西消委会在整理分析上一年度的消费投诉情况时注意到,广西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存在收费标准不完全公开、个人信息安全难以保障、找不到客服人员、强制推送弹窗广告等问题。于是,我们决定启动“2022年广西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消费调查”。在开展调查问卷的那些日子里,不少消费者将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时遭遇的不公平经历反映到了广西消委会。
当时,我立即整理了所有投诉案例,并第一时间送到了《中国消费者报》广西记者站,希望能够及时将这一乱象报道出去。那些日子,我与《中国消费者报》广西记者站的记者天天碰头,一起分析案例,一起琢磨怎么才能让报道既客观又有力度。2022年11月11日,《广西调查共享电动自行车“杀熟”》在《中国消费者报》头版刊发。我拿着报纸看了一遍又一遍,看着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担当,这是广西消委会与中国消费者报社又一次的完美合作。
报道的效果是完全超出预期的,133万次的阅读量以及中国网等国内48家媒体对文章进行转载,这篇文章还入选2022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新闻。真的,没有那些掷地有声的报道,我们的调查不会得到那么多关注和支持。当看到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平台更改了合同条款,弹窗广告也没了踪迹,计费也更加透明,我知道这背后有我们的努力,也有《中国消费者报》的功劳。
消费教育暖壮乡
在宣传广西消委会“一老一小”消费教育这件事上,《中国消费者报》的记者更是让我刮目相看。这些年,我们一直利用广西老年消费教育中心这个平台,开展“一老一小”消费教育,并先后到广西质量技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老年大学、南宁老年活动中心、南宁市园湖路小学等学校开展涉老和青少年消费教育,《中国消费者报》广西记者站的记者总是随行参与报道。
记得今年“广西三月三”期间,我们到广西老年大学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时,一位老先生指着《中国消费者报》刊登的广西和贵州联合开展“3·15”活动的报道跟我说:“两个省区工作联动,我们以后跨区旅游消费,就没啥后顾之忧了嘛,这法子好啊。”这一刻,我意识到《中国消费者报》就像架在我们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让消费教育真正走进了千家万户。看着孩子们拿着报纸跟家长讲维权,看着老人们把报纸当成宝贝一样收藏,我知道,这就是最好的消费教育。
坦白讲,这些年和《中国消费者报》打交道,早就不只是工作上的合作了。我们在维权现场并肩作战,一起在办公室探讨报道角度,一起分享维权成功后的喜悦。《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手上的笔,记录着我们的努力;《中国消费者报》刊发的新闻报道,则推动着我们消费维权事业的进步。有这样的伙伴在身边,再难的消费维权路,走起来也心里踏实。
●记者手记
2008年,唐楚尧在原广西工商局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时,记者便与他认识。2019年唐楚尧调任广西消委会副秘书长后,记者不仅与他在宣传工作上并肩战斗,更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和他齐头并进。在他讲述的故事中,记者发现总是无法回避掉自己的身影。这也让记者明白了,在新闻宣传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和使命。说起那些藏在壮乡山水间的维权故事,总会相视一笑。从“千乡万村”行动前夜与他对着地图圈重点,到共享电动车调查时一同琢磨报道方向,记者与他早已不是简单的采访与被采访的关系,而是并肩作战的信任伙伴。
广西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形地貌,让每次下乡入村都是一次考验,但他那句“维权不怕山高路远”,成了后来我们每次下乡开展消费教育的信念。记得他说报社刊发的“千乡万村”报道被乡亲们当作维权指南,让他真正懂得了“媒体力量”的意义——不是猎奇,不是呐喊,而是消费者的诉求被听见、被尊重。那时候,记者就知道,他在心底早就把消费者当作了最重视的人。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消费市场发展的最具体的工作。未来,《中国消费者报》仍会跟着唐楚尧和他的团队,一同踏遍八桂阡陌,把壮乡百姓的消费心声写进报道,让每一次并肩,都能为消费者的安心添一份保障。
(顾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