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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追光 共护权益
讲述: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理事、山西佳合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米华丰 整理:本报记者冯铁飞
作者:冯铁飞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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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米华丰给大学生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规。 冯铁飞/摄
  
人物简介:米华丰,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理事、山西佳合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多年来,他以专业为矛、良知为盾,扎根太原四十余载,初心如磐。从发起全国首例民航集体诉讼,到为普通消费者奔波协调;从处理各类纠纷,到呼吁推动立法、组建维权队伍并开展培训。他甘当燃灯者,以赤子之心守护公平,诠释人民律师真谛,为推动法治进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2025年3月,米华丰获得山西省“2024消费维权人物”称号,并入选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人物事迹经验推广”提名。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理事、山西佳合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米华丰,日前向记者讲述了他跟《中国消费者报》的故事。
  米华丰生于1955年,1989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进入这行后,他深耕法律法规领域,不断夯实专业功底,始终将守护公平镌刻于心。
用专业护合法权益
  1998年6月的一天,从大连经天津飞太原一航班,由于天气原因,飞机在始发站延误8小时起飞。而该航班到达天津准备从天津再次起飞时,又因飞机发生机械故障再次推迟数小时起飞。当天晚上,航空公司对机械故障进行分析研究后,调动机务人员从太原赶往天津抢修飞机。次日上午,飞机故障仍未排除,随后消费者提出退票申请,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代理人以“需前往出票地办理”为由拒绝。直至次日17时30分,飞机才排除故障,飞机于21时10分到达太原。因航班延误时间过长,米华丰和众多同行消费者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对此事进行了反映。1998年6月18日,航空公司针对此事向中国民用航空局作了汇报,并将此报告及书面的情况说明和致歉信交给消费者代表米华丰并表示了歉意,但未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消费者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却未得到有效维护,于是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该航空公司向每位消费者赔偿200元,案件诉讼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此后,《中国消费者报》等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极大关注。这场维权行动意义深远:它不仅进一步扭转了当时公众对“消费者维权难”的固有印象,该场诉讼也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为经典案例。受此激励,米华丰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消费维权事业中。
用担当铸维权长城
  自山西省、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立以来,米华丰就深度参与其中,不仅投身于律师团的日常工作,还积极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建言献策,其提出的不少意见被采纳。米华丰表示,《中国消费者报》是他开展这些工作时的重要参考资料。
  “维权不是一个人的战斗,而是一群人的使命。”这是米华丰常挂在嘴边的话。米华丰牵头在太原市律师协会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并任主任。他积极开展赋能工作,对省、市消协律师团成员、记者团成员、维权志愿者和市场监管局消保干部进行培训,助力其提升依法维权水平。培训中,《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的案例是他进行释法讲解时频繁引用的素材。2018年至2019年,他与山西省消协研讨发起并代理了山西省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这一开创性案件的推进过程中,《中国消费者报》所报道的诸多公益诉讼案例成为他的重要参考,为其提供了实践经验与思路借鉴。基于对上述案例的思考,他撰写的《从山西省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的“难产”析相关法律问题》,获得中国消费者协会好评。此外,他还参与了《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许多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修改、立法工作,多次参与消费维权相关的研讨会、听证会并发表意见,亲手起草了《太原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讨论稿初稿。2017年,米华丰获得“山西省关爱消费者十大最美维权人物”和“太原市十大关爱消费者最美维权人物”称号。
用坚守暖三晋民心
  米华丰始终是消协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亦是其处理疑难投诉时信赖的“把关人”。在履行这些职责时,他有一个习惯——不忘联络《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米华丰坦言:“《中国消费者报》是消费维权领域最具专业性的官方媒体,能被这份报纸记录是对我工作的一种高度认可,我深感荣幸。”
  2024年,70岁的米华丰依然步履铿锵,而他践行初心的身影,不少都被《中国消费者报》进行了记录与报道。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三十周年之际,他在山西省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向80余家企业宣讲“商家是维权第一责任人”的核心理念,厘清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核心职责;深夜伏案修改《不公平格式条款指引》,字字推敲,力求为维权实践提供精准指引;在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他坚持站立授课两小时,用亲身经历告诉莘莘学子“真正的法律人,眼里要有苍生”;在并州南路社区,他为社区老人逐条讲解防骗指南,汗水浸透衬衫也浑然不觉;在《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贯会上,他对条例内容进行权威细致的解读,以专业素养赢得全场致敬。谈及这份始终同行的媒体力量,米华丰由衷感慨:“《中国消费者报》是律师的良师益友,更是消费者的保护神。我坚信这份报纸定能越来越好,让消费维权这面旗帜高高飘扬。”他更坚定表示:“我将继续和《中国消费者报》并肩前行,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为山西社会经济发展注入坚实力量。”
  2025年,米华丰仍然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在山西省消协“3·15”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为消费者答疑解难,为经营者普法释疑。
  从青丝到白发,米华丰将人生最宝贵的年华献给了消费维权事业。从撼动行业的集体诉讼到润物细无声的社区普法,从制度层面的立法博弈到市井街巷的个案坚守,米华丰诠释了人民律师的真谛。他本可凭借资深律师身份坐享名利,却选择与弱势群体并肩;他本可安享生活,却甘当维权路上的燃灯者。这份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守温暖了三晋大地,更为我们的法治进程留下了生动注脚。
●记者手记
为消费者撑起“保护伞”
  十几年前,记者初见米华丰时,是在太原市消协处理一起涉及群体消费纠纷的协调现场。彼时,《中国消费者报》正以媒体视角关注着这场纠纷。米华丰精神饱满、一字一句地引用法理和经营者沟通着。米华丰的冷静和沉稳,让现场几名消费者代表从起初的激动渐趋平静,放下心来。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米华丰条理清晰地指出了责任方存在的问题。同时,他也告诉消费者,“大家维权的心情我完全理解,但只有基于事实和法律,诉求才能得到合理解决。”他声音不高,却将复杂的纠纷,通过专业的分析拆解成一个个清晰的关键点,让消费者和经营者都心服口服,最终达成一致。
  再见到他,多是在公益活动和消协组织的会议及相关培训中。从解读维权法规到跟进处理结果,从政策修订建议的反复调研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基层宣讲,从为弱势群体奔走协调赔偿到搭建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沟通桥梁,每一个环节里都藏着他的耐心与热忱,他用细碎却坚定的行动,为消费者撑起一把有温度的保护伞。其间,《中国消费者报》多次对他参与的维权工作、公益行动进行报道,既是对他坚守初心的见证,也是与他一道向公众传递公正的力量。
  米华丰说:“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市场就有活力。经营者守规矩、讲诚信,行业就有正气。这样,我们的国家就能在民生底色更鲜亮的基础上,稳步继续高质量发展。”他这份不慕虚名、专注做事的初心,比任何头衔都更有分量,他扎根群众需求、心系市场秩序与国家发展的站位,也让“守护消费者权益”这句话,有了最生动的展示。 (冯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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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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