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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
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为加强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监管,推动非车险业务理性竞争、降本增效、提质扩面,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非车险领域经营不规范、非理性竞争等问题,重点在六方面强化要求:
  一是优化考核机制,推动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
  二是规范产品开发使用,强化保险费率管理,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产品,推动非车险产品的使用符合备案内容。
  三是规范保费收入管理,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严格财务管理。
  四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条款费率,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五是推动改进非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增强保险消费者获得感。
  六是发挥行业组织支撑服务作用,有序推动非车险标准化建设,为提升非车险经营质量和监管实效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强调,财产保险公司应履行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责任,不得委托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特别约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质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不得通过违规拆分保险标的、拆分保险金额、更改被保险人属性、更改标的使用性质、提高或降低免赔额(率)等形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财产保险机构不得以压降费用等为名,降低正常保险服务标准。
  据悉,《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各派出机构和财产保险公司做好政策落实,稳步推进非车险监管要求落地见效,更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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