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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
商家售卖“香烟零食”被责令下架
作者:宁志源 顾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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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执法人员检查香烟糖果。崇左市江州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本报南宁讯(宁志源 记者顾艳伟)10月16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根据消费者举报线索,对辖区部分商家违规销售香烟造型糖果依法责令下架处理,并告诫商家严禁销售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商品。
  近日,崇左市江州区市场监管局石景林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的举报线索后,到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小学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辖区内共有3家便利店销售香烟造型的糖果,其包装盒与香烟盒相似,糖果外观与香烟相似,食用方式与吸烟相近。执法人员表示,由于该糖果与香烟相似,容易淡化吸烟的危害性,弱化儿童和青少年的防范意识,甚至会引发他们对吸烟行为的好奇与模仿。
  依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者下架违规商品,同时向经营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销售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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