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今年,大量标称“香港大药房”的商品涌入各大平台网店,标榜“香港百年配方”“香港国医直销”“香港1000+药房热销同款”,从排黑膏、祛斑王到断痒膏,覆盖了外用保健用品的各个门类。这些商品打着“香港政府注册、正品正货保障”的旗号,凭借精心编织的“港味”话术和看似权威的背书,迅速吸引了大量看重品质、追求可靠的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在外包装上标称“香港大药房”的商品,普遍使用虚假身份与夸张话术进行包装,加之其高度模板化的营销策略,构成了一个系统性的“骗术金字塔”。主要有以下几种包装造假方式:一是历史虚构,普遍自封“百年老字号”“源自1882年”,试图以时间长度构建信任基石。二是科研造假,以“研究院”等貌似医药科研机构的名称注册香港私人企业,如“香港国医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宣传上声称投入“数亿元研发资金”,拥有“1万+权威论文支撑、3万+实验配方调配、5万+临床功效测试”,为产品披上“科学”外衣。三是渠道伪装,列出“屈臣氏药房”“万宁药房”等香港知名药房作为销售渠道,利用这些企业的声誉为自己背书。四是包装效果神话,使用“适用风湿类风湿、腰间盘损伤等16种疼痛”“当天缓痛,7天绝痛”“适用72种皮肤痒”等绝对化、缺乏科学数据支撑的用语,承诺近乎神奇的疗效。
记者随后深入调查发现,这些标称“香港大药房”的商品具备完善的运作模式,已初步形成一条成熟的产业链。在前端,商家会先在香港注册一个名称中包含“香港大药房”或“香港国医研究院”字样的香港私人公司,让其充当“信任背书”的工具。这些公司的注册时间普遍较短,多数是2024年、2025年新注册的。在中端,实际制造环节由内地企业承担,生产商多集中在河南、湖北等地的生物科技公司。这些企业利用保健用品监管的模糊地带,将地方行业协会登记号伪装成正规批号,无须药品或医疗器械审批即可上市。在后端,以电商平台为核心销售渠道,由散布全国各地的个体工商户开设网店,统一运用上述话术模板进行推广和销售。一旦察觉到监管风声或经营风险,就会通过更换店员信息、注销旧店重开新店等“换马甲”手段继续运营。
影响
《中国消费者报》以《“香港大药房”调查》为题的报道刊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国消费者报》同步给相关网络平台发函,督促自查整改,推动相关平台调整优化治理模式。接到函件后,相关平台迅速开展内部整治,加强商品上架审查,督促全网商家合规宣传。报道中所涉商品全部下架,随后相关网店也从平台上彻底消失。
《中国消费者报》针对这些保健用品的调查,也推动了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发布规范保健用品包装标签的警示,要求各会员单位开展保健用品包装标签合规性自查工作,确保产品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严禁夸大。要确保产品信息一致性核查,全面自查产品名称、产品说明、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等内容,严禁擅自修改或夸大宣传。全面核查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商标、发明专利、质量保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有效,并与相应的证明文件一致,严禁任何可能误导消费者的表述。
此次调查戳破了“香港大药房”营销骗局拆解,为广大消费者规避了消费风险。报道特别提醒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宣传,学会查验资质,不轻信“特效”“秘方”等虚假宣传。
此次调查还对当前的消费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乃至区域品牌信誉维护,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报道揭示了法律定义的滞后性,“保健用品”这一概念的定义、标准、监管归属在全国范围内缺乏统一规定,亟待规范管理;此事件强力督促监管部门尽快明确“保健用品”的法律地位和监管规则;凸显了跨区域协同监管的紧迫性,必须建立更高层级、更高效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实现生产地、销售地、平台所在地联动打击;进一步催生了“以网管网”的技术监管需求,面对海量的线上商品和直播间,依赖人工巡查和群众举报存在明显短板,必须敦促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更智能的模型,用于识别此类违规话术,以及追踪可疑的、集群式注册的店铺,实现主动发现、精准打击。
此次对“香港大药房”的曝光是一次推动监管进化、平台自律和消费者成熟的宝贵契机,促使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朝着构建健康消费生态的目标迈进。
(本报记者张文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