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林保)11月25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开展全链条抽检强化全链条监管”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1月中旬,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570.26万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5.6万批次,不合格率为2.74%;完成风险监测23.44万批次,检出问题样品1.02万批次,风险发现率为4.36%。
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食品安全抽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雷达”和“定位仪”,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滥用以及微生物污染等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以法治思维、问题导向、科学态度,谋划推进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在链条环节上,已覆盖食品生产、经营的各类主体和各种业态;在食品品种上,已覆盖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餐饮食品等39大类食品;在检验项目上,已覆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农药、微生物等2066项指标;在力量统筹上,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任务的统筹安排,基本上构建起全链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体系。
市场监管部门以发现问题为目标,对在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实现100%抽检全覆盖;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食品实施“月月检”;对校园餐以及食材集中采购平台开展“双周检”;将重点整治的校园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等突出问题作为抽检监测重点,增强抽检的靶向性,提高精准发现风险的能力。
“近年来,有几类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比如肉及肉制品中掺杂其他动物源性物质。”孙会川表示,检测技术是解决此类问题的突破口,市场监管部门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研制发布了10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可以检测近千种物质;针对食品中潜在的非食用物质风险,将那非类、拉非类等物质纳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并发布配套检验方法;针对食用农产品快速筛查需求,发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67项;针对产业发展状况和监管实际需求,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累计发布国家标准1725项,持续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标准体系。
“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已办理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案件17万余件,罚没金额约4.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900余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司长卫国锋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并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涉及掺杂掺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