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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消协多维发力
让消费引导看得见、听得懂、用得到
作者: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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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细致解答老年消费者咨询。
图二:组织大学生开展消费引导体验活动。
■本报记者 薛晶晶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获悉,今年,镇江市消协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以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引导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为核心,通过整合资源协同联动、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推动消费引导工作从“独角戏”变为“大合唱”,让消费教育直击需求、让消费宣传落地见效,推动消费引导工作走深走实。
协同联动
消费引导唱响“大合唱”
  镇江市消协以压实责任为核心,以创新形式为抓手,以社会参与为支撑,围绕党建融合、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广泛覆盖四大维度,推动消费引导社会化、常态化开展。
  党建引领方面,镇江市消协党支部联合9家共建支部党员志愿者开展“放心消费基层行”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基层站点,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新能源汽车及家电下乡产品推介、家电维修保养等便民服务,同步普及消费维权、国补、商品选购等知识,营造消费环境协同共治的浓厚氛围。
  部门联动成为消费引导工作的常态化举措。依托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金融知识宣传月,以及妇女节、儿童节、重阳节等关键节点,镇江市消协联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公共服务企业集中开展消费引导宣传活动,现场普及消费知识、发布消费提示、宣讲防诈防骗常识,扩大消费引导的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
  社会共建让消费引导深度融入日常。今年,镇江市消协联合企业、商会、街道、社区等多方力量,陆续建立消费教育示范展馆、社区消费课堂,将消费引导嵌入企业宣传环节与百姓生活场景;推动金融行业网点、部分大型商超的消费维权服务站与消费教育站点融合,实现维权引导一体化。今年3月,镇江市消协组织江苏大学管理学院30余名大学生走进中国醋文化博物馆,开展消费引导体验活动,引导学生在感受醋文化魅力的同时,树立科学消费理念,主动参与放心消费环境建设。
聚焦重点
消费教育绘好工笔画
  在凝聚多方合力推动消费引导社会化的同时,镇江市消协聚焦消费维权痛点难点,以精细化、差异化举措开展消费教育,让消费教育既覆盖广泛又直击群众核心需求。
  在维权重点难点领域开展前瞻性消费教育,针对健身、美容等领域预付式消费退费难、商家“跑路”等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镇江市消协第一时间通过多渠道向消费者详解七日内无理由退款退卡的3种情形处置、防止商家卷款“跑路”的处罚规定等要点,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过程中,务必留存合同、收款凭证、消费记录等关键证据,为后续维权筑牢基础。
  针对“一老一小”核心消费群体,镇江市消协进一步精准施策、靶向发力。面向老年群体,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中心为主要阵地,组织消协法律专家委员会公益律师常态化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制作普法宣传折页、消费知识科普手册免费发放;组织消协银发工作室工作人员和部分行业专家走进社区、活动会场,讲解保健品选购技巧、电信防诈骗方法、智能手机使用要点等实用知识。
  面向青少年群体,建立大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与实践基地,向大学生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其法治与维权意识;暑假期间,针对学生群体游戏交易类消费纠纷频发的特点,梳理网络游戏典型投诉案例,提醒学生及家长防范未成年人充值退款难、网购游戏皮肤被加价等陷阱。
丰富载体
消费宣传下好先手棋
  “随着受众接受信息渠道的改变,消费者组织须顺应趋势调整消费宣传方式,用更有效的方式让消费宣传活起来、实起来。”镇江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锁勇向记者表示,今年,镇江市消协打出线下鲜活可感、线上形式多样的宣传组合拳,让消费知识真正触达消费者。
  线下,镇江市消协将以案释法作为消费教育引导的重要形式,把消费维权的司法判例和消费者组织的调解案例转化为生动易懂的普法教材。今年“3·15”期间,联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区人民法院共同召开“法护消费‘益’路通行”发布会,发布8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法官现场宣讲法治故事,让消费者在真实案例中知法、懂法、用法。
  线上,充分整合传播资源,扩大消费宣传覆盖面。通过“镇江智慧315”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时解读政策、发布提示警示、曝光侵权案例;拍摄《小心洋标签下的“水果陷阱”》《冰饮料成为新“刺客”》《谨慎使用“防暑神器”》等50余期短视频,累计播放量超10万次。同时与镇江交通广播网合办“315维权在线”栏目,邀请专家走进直播间解答咨询。截至目前,已完成直播40余场,让消费宣传真正贴近生活、走近群众。
  (本文图片由镇江市消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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