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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发布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修订发布了《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小餐饮经营许可审查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便利经营主体准入准营。
  《办法》严格重点领域许可,将校外托管机构、无堂食外卖、冷荤类食品制售在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中标注,规定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加工糕点制售,以及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高风险食品制售项目。从便利市场准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办法》简化了许可申请材料,压缩了许可办理时限。
  为了科学划定许可业态、强化便民服务,《办法》针对新业态的出现,取消对小餐饮就餐场所的要求,明确小餐饮经营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不需要在经营项目中标注;已经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不需另行备案。同时,《办法》按照许可证的新办、变更延续与注销明晰办理流程,明确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权限,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职责。
  据悉,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将就《办法》实施开展相关培训、调研,加强小餐饮经营许可制度建设,提高餐饮服务依法、科学、严格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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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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