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近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签署渝澳消费维权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渝澳两地居民在任一地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可自主选择向纠纷发生地或居所(住)地消费者组织投诉,受理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投诉的快速转办,实现“一地受理、双向联动”。同时,两地将共建消费信息“共享池”,推动消费维权数据、消费市场动态等信息实时互通,为消费者提供科学消费指引。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合作依托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独特优势,将合作“朋友圈”拓展至与澳门消委会签署合作协议的葡语国家消费者组织,澳门消委会将成为重庆与葡语国家消费纠纷的“中转站”,为重庆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注入新动能。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渝澳两地探索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的一次有益实践。双方将按照协议约定,通过联合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共同推进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同步发布消费预警信息等举措,持续健全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推动两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效能提升,为保障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激发区域消费潜力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