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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落实“监管+服务”理念
为6.55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记者近日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已为6.55万户经营主体完成违法失信信息修复,帮助失信经营主体及时破解在信贷申请、招标采购、政策扶持等方面的限制。
  为服务企业发展,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严管”和“厚爱”同时发力。一方面严格依法履职,实施信用惩戒,依法公示各类违法失信信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聚焦经营主体成长发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坚持惩戒与“挽救”相结合,采取多种举措实施信用修复,帮助企业解除惩戒措施、重塑信用。
  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全面落实“监管+服务”理念,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让当事人了解违法失信信息的公示期限,提醒当事人符合条件后第一时间申请信用修复。同时,相关系统提供便捷修复途径,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全程网办,并增设提醒说明、咨询电话等服务功能,申请人可以全程跟踪办理过程和修复结果;提供“一企一策”精准帮扶,针对不同经营主体诉求,通过压缩办理时限、点对点指导、全程帮办、守信承诺等措施,帮助失信经营主体及时修复违法失信信息。
  据了解,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扩大违法失信信息修复范围,在原有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类可修复的基础上,将“双随机检查”等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纳入修复范围;进一步压缩公示期和办理时限,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修复效率,开发跨区域信用修复数据传输功能,实现信用修复“异地办”“高效办”“零跑路”,方便企业申请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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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6.55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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