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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两认准两适配”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头盔选购提示
作者:万晓东

  本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骑行头盔选购使用安全提示。
  据了解,《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专用乘员头盔。
  针对消费者选购头盔环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明确“两认准、两适配”核心原则,杜绝不合格头盔流入日常使用场景。在资质认定上,消费者须认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国家标准,头盔本体须清晰标注对应执行编号;同时须认准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未获认证、未标注认证标识的头盔严禁生产、销售、进口及投入经营使用。
  在适配选择上,消费者须挑选合适的头盔类型与尺寸。按照国标分类,电动自行车骑行可佩戴A类摩托车头盔、B类电动自行车专用头盔,两类头盔分别配有黄色椭圆和天蓝色菱形专属标识。目前市面上的头盔分为全盔、3/4盔、半盔3类,各有其防护特点,消费者可根据骑行场景按需选择。同时,头盔分为多种头围尺寸,消费者需贴合自身头围选购,避免过紧压迫头部、过松易移位脱落的问题,保障防护效果与佩戴舒适度。
  在头盔佩戴环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一规范、两不要”准则,纠正消费者日常佩戴误区。规范佩戴方面,须将头盔摆正对齐眉骨,杜绝歪斜、反戴、翘边等问题,扣紧下颌卡扣,系带松紧以可伸入一根手指为宜。同时严禁使用替代头盔,工地安全帽、运动头盔、儿童玩具头盔等防护原理与骑行需求不符,无法应对交通事故撞击风险。此外,壳体开裂、内衬破损、变形老化、卡扣失效等受损头盔须立即更换,坚决杜绝带“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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