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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8家平台签署《互联网营销宣传自律公约》
作者:万晓东

  本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百度、巨量引擎、腾讯、快手、京东集团、美团、360、凤凰网8家互联网企业联合签署《互联网营销宣传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率先以行业自律的形式规范互联网营销宣传活动。
  本次签约旨在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搭建可落地、可检验的行业自律框架,推动构建真实透明、公平有序的互联网营销生态。《公约》依据《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覆盖图文、短视频、直播等各类营销宣传形式,明确价值导向、真实性、公平竞争、安全合规4项自律原则。
  《公约》对平台营销宣传全链条作出细化约束。资质管理方面,平台要核验经营主体资质,建立业务档案,相关电子资料留存不少于3年。内容审核方面,平台要落实事前审查、事中监测、事后巡检机制。针对直播营销,平台要强化主播及机构资质审核,及时处置直播违规内容。在AI宣传应用场景,使用深度合成技术开展商业宣传必须显著标识,严禁借助AI生成虚假宣传内容。
  《公约》同时划定竞争红线,禁止不实宣传、误导性低价营销,避免无序低价竞争损害行业发展。平台要畅通投诉渠道,高效化解消费纠纷,严控面向未成年人的不良营销内容,杜绝诱导未成年人不当消费。
  针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金融理财、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公约》专门设置资质与宣传细则,对广告可识别性、绝对化用语、大小字误导宣传、引证内容标注等常见问题作进一步明确规范。
  各签约企业表示将严格落实《公约》及相关法律要求,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内外协同机制,主动配合监管执法,及时提供协查数据,合力净化互联网营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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