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 我国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近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筹建的批复,这标志着消费金融公司这种在西方市场经济中已经存在400年之久的金融业态在我国“破冰”。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服务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受到不同消费群体欢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周期短等独特优势,能刺激居民消费,增加有效需求。
记者1月6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采访获悉,首批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发起人分别为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成都银行,这3家公司将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试点。 (季 明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