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县工商局、消协创新消费维权工作纪实
濉溪县工商人员在县城街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李 鑫/摄
■本报记者 洪敬谱
“通过打出消费维权的‘三张牌’,切实提高了维权工作水平,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工商局局长、县消费者协会会长赵健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该县工商系统、消协组织在创新消费维权工作中打出“三张牌”,即:通过努力建设覆盖乡镇的“一会两站”网络消费维权网络,建议法院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巡回法庭,招聘消费维权志愿者参与消费维权等措施,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受到了各界好评。
建设覆盖乡镇的“一会两站”网络
濉溪县是一个农业大县,12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占80%,维护好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拓宽消费维权领域,解决农村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的问题,濉溪县工商局、消协早在2005年就在部分乡村建立起“一会两站”,运行后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6月,濉溪县政府转发了《濉溪县工商局、消协在全县建立“一会两站”消保维权网络实施意见》,把“一会两站”建设升格到政府行为,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大了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力度。
2009年12月15日,记者来到濉溪县刘桥镇陈集村消费维权投诉站,陈集村党支部书记兼站长吕华告诉记者,该村专门给投诉站安排了一间办公室。记者在投诉站办公室看到,墙上张贴着的公示牌上标注了站长吕华的手机号码。“2009年我们投诉站接到了十多起投诉,主要是农资消费方面的,基本都得到了解决。”吕华说。
濉溪县消协秘书长柳进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截至目前,全县已经建立乡镇消协分会9个,设立12315申诉举报站和消费者维权联络站共360个,基本上构建了覆盖全县各乡镇、村的受理、调解投诉的消费维权网络。
柳进军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2009年5月22日,该县城关镇消费者小史购买的电动三轮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他查看时,车用电瓶发生爆炸将其面部炸伤。向销售该车的经营者索赔无果后,他到镇上的消协分会进行了投诉。很快,经消协分会组织调解,经营者向他支付了赔偿款4000余元。“有了‘一会两站’,咱们消费者维权确实方便。”小史说。
促成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巡回法庭
濉溪县工商局副局长秦平安向记者介绍说,以前,工商、消协人员在调解涉及金额较大的消费纠纷时,有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达成了调解协议,却因为经营者最终反悔而导致前功尽弃。基于此,2009年年初,濉溪县工商局、消协建议县法院设立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巡回法庭。依据快受理、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的原则,巡回法庭及时、快速、高效地审理和执行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同时对工商、消协调解的涉及金额较大的消费纠纷提前介入,组织开展诉前调解,落实“诉调无缝对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的司法保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2009年年3月,濉溪县四卜乡后凌村村民凌某来到县工商局申诉,称其在建房时大梁断裂,砸伤3人,怀疑购买使用的水泥有质量问题。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工商机关在调解过程中提请巡回法庭介入,水泥的生产厂家和销售者最终同意一次性补偿5.15万元的医疗费用和房屋损失,并在巡回法庭及工商机关制作的调解书上签字。但此后,生产厂家和销售者一直不愿履行协议。工商机关提醒厂家和销售者,如果再不履行协议的话,消费者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生产厂家和销售者履行了调解协议。
公开招聘志愿者参与消费维权
为了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渠道,濉溪县工商局于2009年初首次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并对其进行了消费维权知识培训。濉溪县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赵健说,志愿者的主要任务是向工商机关及消协组织反馈消费动态,向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对工商、消协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工商机关监督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等。
赵健说,志愿者的参与对该县消费维权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9年国庆节前夕,濉溪县工商局和消协组织了一次消费维权志愿者监督企业经营的活动。活动中,一位维权志愿者了解到该县个别村庄的电话不通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便将该情况反馈至濉溪县电信公司。该公司很快组织人力解决了该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提升了企业的服务水平。“加强‘一会两站’建设,把维权网络建在了消费者身边;建议法院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巡回法庭,把消费维权的诉讼和调解机制对接了起来;向社会公开招聘消费维权志愿者行动,把社会各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热情激发了起来。”近日,淮北市工商局局长刘存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淮北市工商机关、消协系统正在全市推广濉溪县的上述经验,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快速反应、合力推进的消费维权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