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纯金纪念章实为镀金制品
天津市工商局公布2009年典型违法案例,涉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多种违法行为
作者:何春雷


      本报天津讯(记者何春雷)为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天津市工商局近日向社会公布该市工商系统2009年查处的10个典型案件,涉及虚假宣传、无照经营、商业贿赂等多种违法行为。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有:
  北京龙耀东方商贸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案。该公司所售标称为纯金、纯银的“伟大祖国”金银纪念章实际为镀金、镀银制品;标称为纯金、和田玉的“名家十二生肖”金镶玉纪念币材质实际为大理石,镶嵌金属为镀金制品。天津市工商局宝坻分局依据有关规定,没收该公司以假充真的“伟大祖国”金银纪念章6套、“名家十二生肖”金镶玉纪念币4套,并处罚款10万元。
  天津河东和协医院虚假宣传案。
该医院在没有获得《天津市科学技术成果证书》和引进欧美高效抗毒生物制剂的情况下,在广告中发布该院有“结合欧美进口高效生物免疫抗病毒制剂静滴血透克毒”,以及获得《天津市科学技术成果证书》内容的广告。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天津市工商局河东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罚款2万元。
  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该公司经天津办事处通过给付该市米兰超市、乐购超市、华润万家超市进店费、管理费的形式,使其经销商成为超市的供应商。当事人这一做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构成商业贿赂,天津市工商局河北分局依法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除上述案例之外,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件还包括,家得宝(天津)商业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天津医药集团连锁有限公司“P-EU天然植物化妆品”欺骗误导消费者案,赵某擅自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案,戴某无照经营、涂改营业执照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天津市滨海分公司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案,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使用禁止生产销售的建筑材料案,钱某委托他人加工侵犯强力牌胶合板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等。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红盾前沿】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纯金纪念章实为镀金制品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