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徐汉楚记者吴采平)湖北省中小商户融资又获新渠道。近日,湖北省工商局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15条新政策,放宽了动产抵押贷款登记的限制,个体工商户也能用订购合同、应收账款等未来收入进行动产抵押登记。
湖北省工商局局长刘源超表示,15条新政策旨在降低投资门槛,拓宽融资渠道。其中,影响面较大的是放宽了动产抵押贷款登记的限制。以往,工商机关只对企业抵押动产实施登记,今后,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享受这一服务。此外,动产的范围也有所扩大,不仅现有动产可以抵押,借款人将有的动产,例如应收账款等,也可以进行抵押登记。
据介绍,湖北省工商局已出台近百条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新措施,取得了积极效果。去年前10个月,该省新增27.9万户投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