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覃东章 梁宣之)广西岑溪市工商局近日对该市筋竹镇陈某、梁某销售仿冒贵州好日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好日子”商标瓶装酒侵权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陈某和梁某分别处以罚款,并没收侵权瓶装酒共135瓶。
根据有关企业的书面举报,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筋竹镇陈、梁某的商店均有贵州某酒厂生产的“好日子”白酒出售,该酒包装装潢、商标标识与贵州好日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好日子”极为相似,涉嫌侵权。鉴于陈某和梁某的行为已违反了有关法规,广西岑溪市工商局随依法对陈某和梁某分别处以罚款和没收相关货物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