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对标示为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益肾康胶囊,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
通告说,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月20日起,对标示为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益肾康胶囊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上述品种的销售。该药品违法事实是:“未经审批、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苏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