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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观点
作者:桑雪骐


  昆明“两会”提案:在前不久召开的昆明“两会”上,就有委员递交提案建议应统一回收和处理电动自行车废旧铅酸电池。提案指出,有关部门要制定废旧铅酸电池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政策及管理细则,实行统一管理、归口收购,有组织地将废旧铅酸电池运送至有生产能力且“三废”排放达标的再生铅生产企业。同时,分区域集中建立少数较大规模的、技术先进的处理处置场所,避免小规模、分散处置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清理整顿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和再生企业,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并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废旧铅酸电池再生企业发展。与此同时,鼓励结合电动自行车维修点组建 “换电站点”,并形成网络,统一提供维修、充电、租赁、换购、出售、回购等服务。
  海口市人大代表张慧君:要严把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关。应要求经销商切实负起回收废旧电池的责任,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按照经销商的销售车辆数目,先向经销商征收高额的环境维护费,在交回所回收的废旧铅酸电池后,再相应返还其环境维护费。通过这种办法,让经销商不得不履行回收废旧电池的责任,同时也迫使经销商选择销售非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国庆: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一直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铅酸电池特别是废旧铅酸电池要做到谁生产谁回收,然后集中处理,建立完善的闭环回收处理体系,即电池的循环路线是销售商—买家—销售商 (或符合资质的再生铅)工厂。并呼吁政府出台有关的管理政策,扶持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处理,同时加强对没有经营资质的回收商贩和处置企业的查处力度。 (桑雪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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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6 版: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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