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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出席会议并强调
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机制 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
作者:贾君


  本报讯(记者贾 君)3月2日,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资市场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等领导出席会议。
  刘凡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努力做到“四个只有”,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查处农资大要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刘凡指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具体举措,是践行人民政府为人民宗旨的实际行动。近年来,各级工商机关切实履行职能,突出工作重点,从“主体准入、市场监管、消费维权、长效机制”4个方面入手,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监管效能明显提高,农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2009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5.49万家(次),检查农资经营户71.3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8362户,受理农民申诉8268件,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7万件,案值5.4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5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刘凡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每一项政策,努力做到“四个只有”,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刘凡强调,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工商机关的重要职责,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消费维权的及时性、便捷性,建立健全高效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农资消费侵权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农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真心真情为农民消费者排忧解难,工商行政管理才能获得农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各级工商机关要大力推进农村“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方便农村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真正做到“红盾进乡村,投诉不出村”,及时有效地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刘凡指出,各级工商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以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为重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防范农资市场突发事件的能力,实现事后查处向行政指导、预警防范和长效机制转变,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着力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努力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机制。
  湖北省农业厅、黑龙江省工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中国种子协会向全国发出了保障种子质量,维护农民权益的倡议。此次会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市县设立分会场840个,各级农业、工商等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约2.9万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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