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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与邮政部门建立投诉和解对接机制
作者:何春雷


  本报天津讯(记者何春雷)近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与天津市邮政公司建立邮政服务投诉和解对接工作机制,今后消费者遇到邮政方面的投诉,能按照“和解在先、调解在后、属地管理、快速解决”的原则,及时得到解决。
  按照邮政服务投诉和解对接工作机制的要求,天津市各级消协受理的邮政服务投诉,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转办单的形式送至同级邮政公司的投诉处理部门。邮政公司接到消协转办的投诉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消协答复调查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之后,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联系消费者、协商和解相关问题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回复消协。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邮政公司和投诉人不能达成和解,须向消协申请进行调解。消协收到调解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双方进行调解。该机制还规定,各区县邮电局每月底及时汇总投诉和解情况上报天津市邮政公司,市邮政公司于次月5日前,将月投诉和解情况通报天津市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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