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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15年度
重大执法行动(上)
作者: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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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工商人员在超市检查奶制品
图2 各地工商机关积极开展家电下乡专项整治活动
图3 工商人员检查化肥经销店的购销台账

■本报记者 贾 君

NO.1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保国庆60周年平安祥和

  ●战场:2009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把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采取一系列措施,有力地保障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实施《食品安全法》制定了两个规章、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各省(区、市)工商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切实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战术:国家工商总局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于2009年11月组织了15个督查组进行专项检查,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北京市工商局以传承奥运经验、巩固奥运成果为契机,全面提升首都食品流通监管水平,为保障国庆60周年首都食品市场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山东、济南、青岛等地工商机关对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食品市场全面监控,确保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万无一失。上海、浙江、广东、河南、辽宁、河北、山西及杭州、南京、沈阳、大连等地工商机关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措施有力,特别是专项整治力度大,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覆盖面广,效果明显。同时,各地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规范化管理,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积极推进和落实两项制度,有针对性地实施食品分类监管,在规范食品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保障食品质量和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保障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为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首都市民的安全消费,北京市各级工商机关以月饼、饮料、熟肉制品、水产品、散装豆制品、现场制售主食及凉拌菜、散装糕点、油炸食品、血豆腐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或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食品为重点种类,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集期市场为重点单位,加大监控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首都工商将供应参与阅兵的部队、群众游行队伍、联欢晚会表演人员、工作人员等40多万人的食品纳入专供体系,充分运用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成果,对专供企业实施点对点的监控,实现从原材料供应,到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无缝隙、无盲区,保证供应食品的质量安全。针对阅兵村的食品定点供应超市开展统一监督抽检工作,对供应国庆晚会、群众游行及群众游行背景表演人员的定型包装食品实施批批检测,对供应观礼台的饮用水进行抽样监测,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此外,大力加强与国庆活动有关的重要场所、大型交通枢纽、学校等周边地区、食品经营集中地区、重点大街、旅游景区和民俗旅游村(户)等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易腐食品的冷藏运输销售问题和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添加剂严重超标问题,严厉查处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的食品制售行为。
  ●战果:据统计,2009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290.2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5.5万个次,取缔无照经营食品8.9万户,捣毁食品制假售假窝点3530个,查处流通环节食品案件7.2万件。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48.6万余户,查处违法案件1257件。此外,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工作顺利推进,全系统共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20.1万个。

NO.2
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家电下乡专项整治护佑农民权益

  ●战场:作为一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重要措施,家电下乡工作自2009年2月1日在全国展开以来,一年来已收到了显著效果,有力地拉动了内需,尤其是撬动了农村消费大市场,烧旺了农村消费这把“火”。为保证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在家电下乡的过程中,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工商机关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战术:为加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的“质量和安全年”,扎实开展农村商品市场和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具体方案,专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严把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严厉打击以旧翻新、以旧充新等制假售假行为,并分别于2009年8月和11月先后两次组织专项督查。
  专项整治活动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的商场、超市、家用电器商店、维修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检查商品的商标标识、产地、厂名厂址、认证标志、质量检验合格证。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查扣假冒伪劣翻新电视机171台和大量的产品标识、合格证。山东省日照市工商局出动执法人员720人次,查扣涉嫌假冒海信、海尔、王牌等多个品牌的非法翻新电视机114台。
  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广告宣传活动,特别是销售网点的促销活动也是各地工商机关监管的重点。重庆市工商机关针对当地一些新闻媒体刊登涉及家电下乡违法广告的情况,强化对此类广告的日常监测。湖北省公安县消费者申诉,一家电器公司对外称大幅降价销售,并承诺包退、包换、价格保障、免费送货上门等优惠条件,但未兑现承诺,且实际销售价明显高于广告价。该县工商局根据申诉,依法查处了这起电器公司虚假促销案,当事人依法受到处罚。
  ●战果:各地结合当地实际,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地维护了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促进了家电下乡政策的具体落实。据不完全统计,仅2009年,全国工商系统就查处家电下乡市场违法案件2198件,查处假冒和不合格家电5316台,有效地保护了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NO.3
红盾护农再结硕果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67万件

  ●战场:2009年以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落实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系统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上重要讲话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职能,集中开展了“红盾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种”、“红盾护农保秋播”、化肥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等4次专项行动;突出工作重点,从“主体准入、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制度建设”4个方面入手,前移监管关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交易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维权网络,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战术:在这一个3·15年度中,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前移监管关口,规范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各地工商机关以规范农资市场主体资格为基础,由侧重注册登记向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转变;从市场执法检查向源头延伸,实行监管关口前移,认真清理主体资格,严防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农村市场,有效地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
  2009年,各地工商机关围绕强农惠农行动,查处坑农害农行为,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发布消费预警;狠抓大要案件查处,有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消费安全;规范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认真实施不合格农资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不合格农资清除出市场;严厉查处农资大要案件;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片(段)长辖区农资市场巡查监管责任制。同时,各级工商机关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及时解决因农资消费引发的投诉。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完善农资商品质量追溯制度,努力实现农资市场可追溯监管;深入开展“一会两站”建设,扩大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进农村的覆盖面,解答农资消费咨询,受理农资申诉举报,调解农资消费纠纷,把农资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效能和水平,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全面推行购销台账、市场巡查、信用分类监管、质量追溯、市场预警、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充分发挥农资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自我管理作用,不断完善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10年1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工商机关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
  ●战果:全国工商机关在2009红盾护农行动中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4.29万家 (次),检查农资经营户59.84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5876户,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67万件,案值3.95亿元,受理农资申诉0.6万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4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约6000万元,调解涉农合同纠纷2万多起,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NO.4
重拳出击“傍名牌”一年查处不正当竞争案近3万件

  ●战场:按照中央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查处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指导各地工商机关严肃查处供电、供水、供气、交通运输、专营专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企业的强制交易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止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不公平交易行为;运用行政建议和行政告诫的方式,制止和查处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战术: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的新形势,国家工商总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查处力度。2009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查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案件工作,并选择了6起具有典型性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作为重点督办案件。同时,对举报至总局的案件,只要合乎总局督办的要求,一律采取挂牌督办的形式部署涉案地工商机关进行查处。各地工商机关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其间,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派员去上海等地督办案件,对案件的查处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目前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娃哈哈公司举报的59家涉嫌侵权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了相应处理,没收涉嫌侵权系列产品2万余件,各类违法标识113.5万张、纸箱6万多个,专项行动受到了合法企业的一致好评。同时,组织、指导各级工商机关严厉查处涉及“三农”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案件,严肃处理坑农害农行为,确保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
  ●战果:2009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94万件,案值23.93亿元,查处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案件389件。与此同时,打击“傍名牌”执法工作深入开展,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深化,全系统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775件,案值12.59亿元。

NO.5
联合打击银行卡犯罪刷卡套现成重点打击目标

  ●战场:随着银行卡使用数量的大幅增长,银行卡侵财犯罪案件不断增长,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不断更新,这些新兴的犯罪手段严重侵害了持卡消费者的消费安全。为依法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利益,2010年1月12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今年1月至10月,在全国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
  ●战术: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银行卡犯罪案件5718起,同比增长94.1%,涉案金额2.3亿元;2009年立案10762起,同比增长88.2%,涉案金额5亿元,同比增长117.4%。立案数量的大幅增长,表明近年来银行卡犯罪数量的持续增长。
  在打击POS机套现犯罪中,今年1月20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机关一举打掉以犯罪嫌疑人王某为首的刷卡套现团伙,缴获POS机7台,信用卡300余张,涉案金额达2132万元。今年1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机关摧毁一刷卡套现窝点,缴获了POS机13台、银行卡250张,涉案金额达7300万元。此外,公安机关对境外犯罪团伙坚持打早打苗头,始终保持对境外伪卡集团的高压态势。今年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机关果断出击,将一名韩国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空白银行卡近3000张及一批伪造银行卡的机器设备。广东省湛江市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一名潜逃6年的银行卡犯罪嫌疑人。
  ●战果: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部署在全国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针对近年来不法分子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 (即POS机套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将POS机套现犯罪确定为重点打击目标,施以重拳,连续破获3起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案件,摧毁7个犯罪团伙。据公安部透露,今后警方还将建立银行卡犯罪嫌疑人黑名单制度,特别是职业犯罪嫌疑人,将纳入警方的侦控视线和范围;对职业犯罪团伙,将采取深入调查、追踪不放的工作策略,以有效遏制银行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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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版:中国3·15年度报告 执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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