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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15年度
重大执法行动(下)
作者: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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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工商人员向市民介绍有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知识

■本报记者 贾 君
NO.6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深入推进对涉性违法广告使出“撒手锏”
  ●战场:刚刚过去的一年,国家工商总局会同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单位组织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再传捷报。全国各地工商机关继续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强化广告发布源头治理和对发布环节的监管,增加广告监测和社会公告频次,加大广告执法力度,落实案件查办通报制度,严厉查处影响社会稳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
  ●战术:2009年8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当年第二季度违法广告公告,立胆清药品广告、心舒丸药品广告、美国美力坚保健食品广告等10则广告因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等违法内容,被曝光。这仅是自去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重拳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行动中的一个片断。本年度中,国家工商总局充分运用违法广告公告机制,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将监测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公之于众,使之无处遁形。与此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虚假涉性违法广告。国家工商总局2010年1月13日发布的工商广告监管第一号公告,就将美国MAXMAN胶囊网站等10家含有非法性药品广告的网站和搜视网等8家为非法性药品广告提供链接服务的导航网站一一曝光。此外,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年一年共监管了380余套电视节目和40余套广播节目广告播放情况,监听监看时间达1万多小时,共清理整顿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和各类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3600余条。
  为从制度上彻底根除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2009年5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卫生部发布实施《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其中明确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不得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不能以儿童的名义介绍医疗器械广告,否则将受到工商机关的严厉处罚。
  为持续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不久前,国家工商总局、中央宣传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强调仍然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等确定为2010年整治的重点,强化实行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发布中动态监督、发布后依法查处的监管机制,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战果:2009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3.2万件,责令停止发布8263件。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加强广告行业自律,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NO.7
高压严打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战果显赫

  ●战场:为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势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2009年6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2009年6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共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工商、公安机关自同年7月10日至10月2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
  ●战术:百日执法行动中,国家工商总局先后组织海南、江苏、吉林等省市工商机关与公安机关一起查处了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各地组织查处了一批传销案件,捣毁了一批传销网络。按照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和要求,江苏省公安、工商机关密切协作,经过长达8个多月的调查,一举查处了一起传销大案,涉及20多个省区市13.5万余人,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上海市查处了某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传销案,非法经营额共计8.95亿余元,违法所得共计8.298亿余元(其中4.35亿余元用于返奖)。北京市查处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全球生活网”为平台从事传销活动案件,涉案金额947万元。浙江省温州市、云南省德宏州均查获“TVI旅游快车”涉外网络传销案。
  在查处大要案件同时,各地工商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采取“端窝、挖点、抓上线”等措施,集中清查、集中力量、集中执法,统一组织行动,捣毁传销网络。湖南省工商局组织长沙、娄底等11个市州工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假天狮”传销组织进行了集中清查打击,一举捣毁该组织传销窝点480多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1万多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和骨干280人。江西省吉安市查获“腾飞国际贸易公司”特大传销组织,抓获该传销组织全国总头目王金祥和另外5个4A、5A级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该传销组织。
  在开展打击行动的同时,各级工商机关注重打防结合,切实加强和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和深度,营造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国家工商总局在中国移动公司的配合下,发送打击传销公益宣传短信4000万条,印发了50万份宣传材料下发各地。
  ●战果:据统计,百日执法行动期间,全国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425492人次,查处传销案件1338件,取缔传销窝点16583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64738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12件、4334人,开展宣传活动19804次,印发宣传材料7272596份,没收非法所得84120余万元。百日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传销分子的气焰,遏制了传销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NO.8
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11691个涉黄手机网站被关闭
  ●战场:互联网和手机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是广大消费者深恶痛绝的社会丑恶现象,为净化网络环境,2009年12月,公安部会同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等9个部门组织开展了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深入整治与网络淫秽色情利益链有关的网络接入服务商、网络广告商和第三方支付企业,切断网络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利益链,进一步压缩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空间,净化网络环境。
  ●战术: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为3个阶段。2009年11月12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相关主体要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净化手机网络环境初见成效;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为第二阶段,要强化手段,建立对涉黄手机网站和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现与处置机制,扩大网络净化成果;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为第三阶段,相关主体要健全机制、提升管理,构建均衡发展的和谐网络环境。
  专项行动第一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重点排查手机涉黄重点环节,全面清理业务推广渠道中业务合作伙伴、合作方式、业务推广模式和网络连接方式中存在的问题,清理手机网站内容接入环节中未备案接入、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不落实、违法网站不能及时切断和接入网站含有涉黄信息的问题,清理服务器层层转租、手机上网违规代收费和手机涉黄网站转换域名逃避打击的问题。同时重点整治清理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尤其着重清理“层层转租”问题,并和接入服务商全面排查所接入的网站,对未获得经营许可或未备案网站一律停止其接入。
  ●战果:2009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查处网络淫秽色情案件940起,查处不法分子1000余人,先后清除网络淫秽色情信息171万条,关闭淫秽色情网站、栏目9200个。
  截至今年2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的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批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违法网站被依法关闭。据统计,3家基础电信企业共排查178万个网站,关闭了13.6万个未备案的网站。此外,企业通过主动拨测并结合群众举报发现涉黄手机网站11691个,经有关部门研判,现已全部关闭,手机涉黄问题得到初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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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版:中国3·15年度报告 执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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