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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为加快我国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出谋划策
作者:杨洁


  两会期间,针对目前我国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率较低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提出了几项建议。
  他认为,首先应进一步建立向科研成果产业化倾斜的科研立项、成果鉴定、科技成果奖励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大成果最终转化和产业化在成果鉴定、评奖等方面的权重。要改变科研经费在科研机构和科研管理部门之间封闭循环的体制,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的项目申报制度。
  宗庆后建议各级政府尽快建立完善新科技信息平台,在这个平台上科技成果的拥有者和需要者都能尽可能快的低成本的获取信息,克服由于信息不完全所带来的需求缺口与供给过剩并存的问题。这个平台不以盈利为目的,以确保需求者和供给者的商业机密为己任;这个平台同时还要提供一些共享信息,力求避免科研的重复劳动;在这个平台上由政府出面举办一些诸如科技展览会、新产品展览会,或者办一些网站、报纸杂志,定期公布科技信息,让科技需求者了解自己需要的科技成果的供给信息,同时让科技成果的供给者充分了解该成果的需求信息。
  另一方面,要尽快确立以企业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提高企业科研成果转化的能力。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科技经费的投入,应重点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项目,要加大对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鼓励依托重点企业,组建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要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努力造就国内一流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设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整合企业、院所和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建立一批技术创新联盟,促进产学研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同时,宗庆后建议加大对现有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政策。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用以奖励在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快出台对拥有科研成果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实现产业化的特殊政策:以技术转让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所得的税后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的经费,奖励研发人员和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按照科研成果研究阶段发生的实际费用,应在科研成果转化完成并实现了一定的实际经济与社会效益以后再收取合理的转让费,切实降低企业科研成果转化的门槛与成本,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
(杨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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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3·15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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