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关部门也在尽力地加以完善。
从去年8月中旬起,各以旧换新试点省市便相继展开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企业的招标工作,并制定出了实施细则,对废旧家电的折价、换新程序都给予了明确规定。
在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发现,先收旧、领取相关凭证后再买新,给消费者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不便,于是很快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就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各试点省市根据需要调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允许中标企业先售新后收旧,回收和销售双中标企业可采取“购收同步”。
在以旧换新过程中,还发现收旧企业不足,使得消费者长时间等待上门收旧;拆解企业不足,使得收旧回来的家电堆积如山,严重地影响了以旧换新的良性循环。于是,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几个月后,各地纷纷进行招标,扩充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企业。
相信随着以旧换新工作的不断推进,更多的问题会得到解决,消费者将会得到更多的方便和更大的实惠。 (李燕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