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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廉租房保障实现租金补贴与实物配租并重
作者:刘宇鑫


  据 《北京日报》报道 记者3月21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随着2007年至2009年3年100万平方米、合2万套廉租房建设任务的相继落实,2010年廉租房实物配租全面展开,北京市廉租房保障有能力由发放租金补贴为主逐步转为发放补贴与实物配租并重。
  2001年,北京市开始实施廉租房政策,将保障对象严格限定在低保和优抚的住房困难家庭。主要做法是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2005年,北京在全国率先扩大了廉租房保障覆盖面,将廉租房准入标准从人均月收入300元提高到580元。2008年,廉租房保障再次“扩面”,准入标准从人均月收入580元提高到697元。这一次“扩面”,全市享受廉租房政策租金补贴的家庭在2008年当年新增6232户,超出之前四年廉租房补贴户数的总和。其中,对符合准入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和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家庭实行廉租房实物配租,经过一段时间的轮候,优先摇号选房。截至2009年底,通过实施廉租房租金补贴政策,北京市共解决了约1.9万户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投入资金2亿多元。
  为进一步加大廉租实物住房解困力度,2009年,北京市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将廉租实物住房配租对象扩大到连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两年及以上的家庭,以及家庭收入连续两年低于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廉租房保障形式也从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逐步转为发放补贴与实物配租并重。按照北京市政府的规划,2010年将新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房4000套,同时加快2万套在建房源的配租,实现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廉租家庭应保尽保。
  相对于租金补贴方式,增加廉租房实物配租比例意味着更大的政府投入。北京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北京财政投入38.5亿元用于廉租房建设,新建和收购了16个项目。
  在公租房方面,2009年,北京市出台了政策性租赁房建设管理办法,准入范围是符合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标准,但买不起房或者具备“三房”资格正在轮候的、需要解决过渡住房需求的家庭。同时也鼓励产业园区建设公租房解决自有职工住房需求,农村集体组织建设公租房解决来京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公租房的设立主要是引导居民转变住房消费理念,提倡租房也是好的选择。另外,过去保障性住房分配是以售为主,现在要实现租售并举。 (刘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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