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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调研发现假药案呈四大特点
专门瞄准中老年人制售假降压降糖药
作者:崔光同 聂国春


    ■崔光同 本报记者 聂国春
  老乡团伙将西药成分添加进中药粉末中生产降压降糖假药,再拿权威机构作幌子,通过电视购物和电话销售向中老年人进行兜售。这是北京市最大假药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交待出的真实制药流程。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通过深入调研分析去年所审结的5起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总结出了此类案件的四大特点。
  一是信息发布的方式和渠道具有欺骗性。犯罪分子往往打着诸如“中国基因医学研究院”、“中国基因遗传疾病研究中心”、“中国中医疑难病医学研究院”等各种貌似权威科研机构的幌子,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发布销售信息,有的甚至通过省级电视台发布广告,其渠道的“权威性”使得群众更易轻信。
  二是所涉药物和受害人集中。犯罪分子制售的假药主要为用于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老年人常见慢性病类药物,如盐酸贝那普利片、银象消渴降糖片、益脑降压宁胶囊、益肾活胰降糖胶囊;受害人多为防范意识弱的老年人。
  三是产销方式多样。有的犯罪分子采取自产自销方式制售假药,有的通过设立“热线电话”冒充医生提供咨询和指导的方式推销假药,有的甚至与正规药厂合作生产假药后在犯罪分子承包的医院销售。
  四是犯罪主体呈地区性、家族性特征。5起案件的10名被告人中,有7人为湖北天门,且同案被告人间往往有亲属或同乡关系。
  针对调研得出的上述特点,朝阳法院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药品生产许可、处方药管理等医药管理制度的宣传。对各种以“中国××研究院(中心)”等命名的貌似权威的机构进行总结罗列式的提示,告知百姓核实各类药品的批准文号、厂家等相关信息的方式,提高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的防范意识,确保消费者遇到问题有途径可查,有渠道可问。同时,建议药监、卫生、工商等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药品信息查询系统,用现代化的方式对药品产销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加大对医药广告尤其是网络医药广告的审核与监管,及时查处违规广告,切断犯罪分子发布销售假药的信息渠道。
  法院同时提醒消费者,要尽量到正规医院或药店购买药品,在不确定对方合法资质的情况下,应避免通过网络、电视或电话购物等渠道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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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2 版:医药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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