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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拆迁”奏响和谐乐章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双王办槐衙村拆迁工作侧记
作者:李沛昕 周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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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由于各项工作到位,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双王办槐衙村拆迁工作进展顺利
■李沛昕本报记者 周余涛
  拆迁难,是制约城市发展的顽疾之一。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被拆迁群众不满意拆迁补偿,由此出现了不少“钉子户”,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实现社会和谐?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在这条特殊的战线上做出了很好的回答。最近,他们在拆迁户和拆迁房屋最多的双王办槐衙村成功实现了“阳光拆迁”,奏响了拆迁工作的和谐乐章。
  人性化执法是和谐拆迁的基础
  据了解,310国道渭南城区过境公路建设工程具有城区北环线的交通功能,对渭南城市“西进北扩”有着重要作用,该工程需要对临渭区双王办槐衙村的5个村民小组124户村民房屋和10户其他建筑物实施拆迁,拆迁工作十分艰巨。渭南市各级领导希望通过此次拆迁,实现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并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具有一举两得的作用。
  拆迁工作于2009年9月12日开始进行。在拆迁工作初期,渭南市临渭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就前往群众家宣传拆迁政策。经过思想动员,很多群众意识到拆迁的重要性,纷纷表示愿意为城市建设舍弃现在的房屋。工作人员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了符合实际的《征迁安置方案》,作为此次拆迁工作的标准。有群众在看过《征迁安置方案》后感慨地说:“拆迁人员把我们没有想到的问题都考虑到了,真是为我们着想啊!”收集完群众的意见后,工作人员又制定了《槐衙村拆迁安置补充政策》,作为《征迁安置方案》的补充。
  每位拆迁工作人员都签订了《廉政责任书》,防止徇私舞弊事件的发生。在槐衙村的拆迁过程中,涌现出了拆迁“110”、拆迁党员突击队、拆迁服务队等。每位工作人员都胸前挂牌,上面有他们的联系方式,群众有事可以随时联系他们。
  根据《征迁安置方案》,房屋安置以宅院为单位进行安置,安置房分为生活居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生活居住房建设面积分80平方米、100平方米两个标准,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全部为80平方米。拆迁宅院实行“拆一、送一、买一”,即拆迁一个宅院,除按标准足额兑现拆迁补偿费外,每宅院免费送一套生活居住房,同时允许被拆迁村民以建筑成本价再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免费送生活居住房按原宅院居住农业人口每人送20平方米、不足补差、超出补偿的原则执行。经济适用房每宅院允许按建筑成本价购置一套,由村民自愿申请。购置的经济适用房出租收入作为被拆迁村民日常生活的收入来源。
  让群众参与到拆迁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贯穿于槐衙村拆迁工作的始终。拆迁人员耐心解答群众的疑问,并将安置方案公布到村里的公示栏上,供群众阅读。这种公开透明的做法,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在槐衙村的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员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性化执法,将一切都暴露于阳光下,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体现,实现了“阳光拆迁”。
  惠民政策是和谐拆迁的保障
  惠民政策是和谐拆迁的重要保障。为了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临渭区拆迁办制定了扶持、奖励措施,以被拆迁村民小组为单位,凡在公布评估结果、发放拆迁通知之日起10天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实施动迁的,每宅院奖励8000元;11—15天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实施动迁的,每宅院奖励3000元;在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10天内完成搬迁并办理移交手续的,另外给每宅院奖励3000元。在拆迁过程中,对各小组前5天完成协议签订并办理搬迁移交手续的,分别再给予每宅院奖励5000元。拆迁范围内非住宅用房和居民居住用房实行货币补偿,村民居住用房实行房屋安置和货币补偿。
  房屋的评估是群众最关心的事之一。临渭区拆迁办请来了专业的房屋评估专家对房屋进行评估,如果群众有异议,可当场提出。之后,拆迁办工作人员又对群众家中的地面附着物、附属物进行登记、复查,在与群众达成一致后,双方签下拆迁协议书。
  拆除房屋等建筑物及地面构筑物、附着物,由拆迁办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后,按评估价兑付给产权所有人。属村民居住用房的,以宅院为单位进行评估,拆迁补偿费直接兑付给产权所有人。属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着物,评估时不计算土地价款。拆迁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力、弱电、路灯、给排水管道、热力、天然气等公用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自行拆除,并按规划负责自行建设。
  被拆迁群众可选择自行租房过渡或者自建过渡房,无论哪种形式,政府都会对他们进行额外补助,按每宅院一次性发给3000元补助费,在过渡期内,按每宅院每月500元标准发给临时过渡费。搬家补助为每宅院6000元,分两次支付。在征地工作中,由城区拆迁办按征用土地面积的7%给被征地村组预留工商用地,在征地拆迁工作结束后移交村组集体。拆迁补偿费、临时过渡补助、搬家补助等,都由城区征迁办按标准核算后逐户结算,直接兑付到户。
  以民为本是和谐拆迁的根本
  拆迁工作并非一帆风顺。在拆迁之初,有部分群众心存疑虑,是拆迁人员的不断解释打消了群众的疑虑。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实际困难,临渭区拆迁办工作人员就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一一解决。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拆迁人员都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他们相信,经过他们的解释,群众会理解他们。在拆迁中,真正得到实惠的是群众。
  群众们最关心的莫过于他们的安置小区。拆迁人员告诉记者,安置小区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全部为多层住宅,水、电、暖、天然气、通讯到户,墙面、地面、灯具、洁具安装到位,群众只需入住即可。此外,小区还将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站、群众公共活动场所、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等,可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在拆迁结束后,根据村民意愿,将征地涉及的被拆迁村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享受城市居民生活保障的有关政策。有外出打工意向的村民,政府免费提供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并优先安排他们进入公益性岗位。
  临渭区拆迁办从2009年9月11日开始,仅用了两个半月的时间就完成了36亩多宅基地的征收,124户拆迁户房屋的拆迁,房屋拆迁面积9.53万平方米,130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发放到群众手中,比预计时间提前一个半月完成。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就“和谐拆迁”这一议题展开了讨论,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并呼吁国家制定《拆迁法》。临渭区拆迁办作出了很好的示范。
  群众是城市的建造者,也是城市的主人。让群众在拆迁过程中从被动变成主动,是拆迁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群众舍小家为国家,充分发挥了其社会主人翁的地位。在采访中,不少群众表示,虽然自己的房屋被拆了,但是他们会用国家赔偿的钱发展其他产业,一样能发家致富。渭南市临渭区双王办槐衙村成功拆迁的例子告诉我们,坚持以民为本,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地把拆迁工作作为造福人民的工程,才能顺利实现和谐拆迁。(本文图片由渭南市临渭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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