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记者洪敬谱)消费者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异地购物时,一旦遇到问题维权往往比较困难。为破解这一难题,日前,安徽省巢湖市消费者协会与巢湖市邮政局签订维权协作协议,终结快递行业先付款后验货行规,使异地邮寄购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了保障。
据介绍,巢湖市消协与巢湖市邮政局签订的《巢湖市邮政服务消费者投诉和解对接工作协议》规定,邮政快递企业对投递的物品交付消费者时要允许消费者先验货后付款;邮政部门在收到消费者的购物款后10日内不能向供货商交付货款,10日内无消费者投诉或投诉经查实无供货商责任的,再付款给供货商。另外,消费者投诉经行政部门或消协查实确属供货商责任的,书面通知邮政部门暂扣货款时,邮政部门要予以配合;经行政部门或消协形成调解协议后,凭行政部门或消协书面通知邮政部门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