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讯(通讯员徐建国)天津市津南区工商分局日前查获一起擅自使用世界博览会会徽案件,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并将1000张尚未发出、带有世博会会徽的宣传单和2张海报予以没收。这是天津市查处的首例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案件。
当事人为津南区咸水沽镇一家纺织用品商店的经营者,去年底,开始为江苏省某公司代理销售床上纺织用品。经营期间,自己设计,并委托所代理商品的生产公司印制含有上海世博会会徽图案标志、“与世博同行 惠及全城”字样的宣传单和写真海报,共印制宣传单1万份,写真海报2份,印制费共计1500元。至案发当事人发放上述宣传单9000份,剩余1000张。工商机关经与世博会标志权利人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联系,证实该组织从未许可江苏某纺织品有限公司使用世博会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