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国本报记者 吴采平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购房定金纠纷。经调解,开发商退还了消费者缴纳的1万元定金。
投诉 2009年12月,消费者石女士看中了一套房子,交了1万元的定金。几天后,当石女士准备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交首付款时,发现售楼人员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等的有关条款中,有不少含糊不清的内容。石女士要求开发商予以明确,遭对方推诿。无奈,石女士只好取消购房计划,但开发商拒绝退还定金。由于协商未果,石女士投诉至武汉市洪山区消协。
结果 消协人员受理投诉后,经调查确认石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经消协调解,开发商退还了石女士缴纳的1万元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