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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丰台区消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建成立了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的维权服务,营造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打造维权“彩虹”
作者: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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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15期间,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队员与工商、消协人员一道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本报记者 贾 君
  前不久,北京市丰台区某健身企业装修改扩建后大幅涨价,单次游泳健身的费用由原来的十几元涨到近90元,引发众多持卡消费者投诉。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丰台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及丰台区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的律师志愿者的调解下,该企业认识到了自身问题,制订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有了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我们消费者维权就能在风雨之后见彩虹!”消费者刘女士对记者如是说。
凝聚合力
开展系列消费维权行动
  今年年初,丰台工商分局、丰台区消协通过总结多年消保维权工作经验,从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区域消费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提出动员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消费维权合力,共铸消费维权长效机制的目标。3月12日,丰台工商分局专门举行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成立仪式,消费维权各方代表出席仪式并在宣传板上签名宣誓。这支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由品牌打假服务分队、绿色通道服务分队、商品检测服务分队、法律维权服务分队和舆论监督服务分队等5个服务分队组成。
  记者了解到,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成立后积极参与了一系列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
  3月14日,京城大雪纷飞。丰台工商分局、丰台区消协及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法律维权服务分队在卜蜂莲花六里桥店门前广场举办了第一场“消费与服务——消费者法律支持咨询服务活动”,法律维权服务分队的成员们为近千名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3月15日,丰台工商分局商标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以及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品牌打假服务分队在花乡汽配城举办汽车行业服务商标维权活动。执法人员宣布,将联合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净化辖区汽配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在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的配合下,丰台工商分局已对15户存在汽车服务商标侵权行为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罚。
  4月28日上午,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商品检测服务分队在五棵松附近的京铁家园社区举办“携手社区共创丰台区消费安全生态圈”宣传咨询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现场免费咨询。
搭建平台
共同提高消费维权效率
  “为什么要起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这么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对于记者的这一问题,5月20日,丰台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长谷松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娓娓道来:“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犹如风雨来临,消费者维权面临种种障碍;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后,如同雨过天晴,天边美丽的彩虹是经历风雨的见证,是成功维权的象征。彩虹由7种色彩构成,象征着服务队是由多种社会力量组成。以彩虹命名,还象征着在丰台工商分局和丰台区消协的组织协调下,丰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将取得成功。”
  谷松巍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的组成情况。服务队首批成员包括部门、单位、组织、企业共计210家,个人身份加入服务队的队员有100人。其中,品牌打假服务分队包括商标权利人、生产企业,共计60家;绿色通道服务分队主要包括辖区130家12315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企业;商品检测服务分队主要成员是10家检测机构;法律维权服务分队成员包括丰台工商分局、区消协以及区司法局、卫生局等政府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以及40名法律工作者;舆论监督服务分队主要由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以及消费者代表组成,共计60人。
  丰台工商分局消保科副科长李森对记者说,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主要从4个方面搭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服务平台。首先是建立消费维权宣传咨询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消费者的事前防范能力,降低部分行业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消费风险。其次是为社会各界提供一个社会舆论监督平台。消费者、企业、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均可通过参与服务队的有关活动,关注社会消费热点、难点,曝光消费侵权、失信行为,向监管部门及时通报突发消费安全事件,破除不公平的消费潜规则。再其次是建立消费热点研究平台。维权服务队的队员结合各自专业,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各自的专业建议,找出最佳解决方案,及时应对消费市场出现的新问题。最后是建立消费维权信息共享平台。汇集各方消费维权信息,提高消费维权信息的汇集、整理、分析和利用的效率。
调处纠纷
让消费者拥抱雨后彩虹
  据记者了解,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成立以来,已经成功调处了多起消费纠纷,让消费者真正体会到了风雨之后见彩虹。
  谷松巍向记者介绍了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不久前参与调处并取得成功的一起典型投诉。今年4月中旬,丰台工商分局陆续接到有关某健身企业特惠游泳卡持有者的投诉。消费者刘女士等人投诉称,该健身企业在装修后擅自改变之前出售的特惠游泳卡的使用方式,将单次消费价格由原来每次十几元提高到90元。消费者要求继续按照原价使用或退回卡内余额,均被企业拒绝。属地工商所对此事进行调查,督促该健身企业妥善处理此事,但对方认为自己有对特惠游泳卡使用方式进行调整的权利。
  由于该健身企业已办理近800张特惠游泳卡,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不引发群体性纠纷,4月28日,在云岗工商所的主持下,丰台工商分局消保科、合同科、丰台区消协的负责人以及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法律维权服务分队的几位律师,同该健身企业负责人一起举行了一次协调会。会上,丰台区消协代表消费者与企业进行模拟对话,向企业表达了消费者的诉求。接着,法律维权服务分队的律师对该企业涉嫌违反《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的行为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相关法律建议。最终,该健身企业认识到了上述行为的错误,并在第二天制订了退款、置换、转卡等解决方案。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健身企业已为567名消费者办理了转卡事项。
  谷松巍对记者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更需要企业、消费者及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参与。今后,丰台区彩虹消费维权服务队将充分利用工商12315热线、12315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固定工商工作站、流动工商工作站、网上工商工作站等行政资源,全面开展“彩虹在行动”系列消费维权活动,为丰台区消费者营造健康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生态环境。(本文图片由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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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红盾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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