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广东省深圳市将在公交、公务车以及家用汽车3个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
深圳购车国家标准外再补两万元
作者:刘维善


      本报深圳讯(记者刘维善)5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宣布,《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日实施。今后,个人、社会团体和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政府将给予适当补贴。
  据深圳市发改委副主任吴德林介绍,3月22日,《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通过专家评审。这是国内首个充电站技术规范,包括通用要求、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接口和城市电动公共汽车充电站等9项内容。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的发布实施,将对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对打造低碳深圳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按照《方案》规划,深圳市将在公交、公务车以及家用汽车3个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12年累计示范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2.4万辆。其中,推广混合动力及纯电动公交车4000辆、双模电动出租车2500辆、双模电动公务车2500辆、双模电动家用汽车1.5万辆。目前,该市正在规划从现在起到2012年充电站建设的整体方案。按照该方案,除对现有停车场加建充电桩外,将对新建楼盘和小区停车场优先考虑充电桩建设。此外,还将在一些大型枢纽中心建设一批快速充电场站,满足车主应急充电的需求。
  据悉,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具体方案正在制定中。基本思路是,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适当增加补贴额度,以激发市民的购车积极性。如中央财政对每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额度为5万元,深圳市将考虑在此基础上再增加两万元,总补贴额度达到7万元。《方案》实施后,预计到2012年,深圳市每年可直接节约成品油约10.9万吨,节省燃料成本约5.8亿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4.6万吨,减少一氧化碳排放约1026.6吨,减少碳氢排放约81吨,减少氮氧化合物排放约135.1吨。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1 版:汽车·观察】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深圳购车国家标准外再补两万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