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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再制造产业将步入快车道
作者:张震


  本报讯(记者张 震)发改委等11部门5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汽车零部件以及工程机械、机床等列为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意见》提出,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消除制度瓶颈,以推进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的同时,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压缩机、机油泵、水泵等部件。同时,继续推进大型旧轮胎翻新。业内人士表示,汽车再制造产业发展技术和条件已成熟,将因政策的扶持步入快车道。
  再制造是指将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再制造产品达到与原有新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再制造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
  为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意见》指出,将制定发布《再制造产品目录》,研究对列入目录的再制造产品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再制造提供信贷、担保等投融资服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要将再制造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项目作为支持重点,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用再制造产品。
  到去年年底,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已形成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转向机、发电机共23万台套的再制造能力。可以说,我国汽车再制造业发展潜力巨大。以轮胎翻新为例。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的轮胎翻新率只有7%左右,远低于世界平均率15%的水平,市场潜力巨大,航空等特种轮胎的翻新潜力则更大。然而,由于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种种劣质翻新轮胎引发的事故,让用户对翻新轮胎望而生畏,导致正规翻新轮胎销售困难。
  相关部门表示,我国将把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作为主要任务。相关部门将制订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尽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适当取消对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强制回炉的限制;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建立再制造监督管理制度,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促进这一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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