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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误拆变成强拆的挡箭牌
作者:邓为


    ■邓 为
  广东省东莞市75岁的老太太叶燕琼出门买了点菜,待回到家时看到,自家有着近百年历史的祖屋已被拆了大半。拆迁队工作人员称,当时是想拆祖屋背后的一套住宅,只是用力不稳,导致背后住宅的木料砸坏了老太太的祖屋,为了弥补过失,他只好顺带把祖屋也清理了一遍(据6月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仅仅是买点菜的工夫,自家的百年老宅就被拆了大半。再听听误拆的理由,强悍得足以让人癫狂——在失误砸坏老太太的祖屋后,为了弥补过失,顺带把祖屋也“清理”了一遍。问题是,这哪里是清理?分明是错上加错,以误拆之名行强拆之实。
  其实,事情的诡异就在于,拆迁队要拆老太太的祖屋,而老太太不愿意。原本看似一筹莫展的拆迁困局,在“误拆”的轰隆声中似乎迎刃而解。如此一来,即使老太太还想继续住在祖屋里,“不愿意拆迁”,但哪里还有与拆迁队抗衡的资本。尽管事后拆迁队承认“拆错”了,并愿意拿钱补偿,但无论如何,残墙断壁的祖屋岂是用金钱可以弥补和挽救的。何况,没有了祖屋,也就没有了和拆迁队平等博弈的资本,会拿到多少赔偿还是个问号。
  在网上搜索“误拆”,相关的新闻条目竟有上万条。几乎各地都发生过误拆的事件,更蹊跷的是,这些误拆,都是在拆迁谈判尚未结束,或没有达成一致协议时发生的。检视这样令人瞠目结舌的现实,我们不难梳理出这样一个结论,即误拆越来越成为强拆的挡箭牌。所谓误拆,其实就是强拆,只不过不像强拆般野蛮与粗暴,但其不讲理的拆迁方式,与强拆可谓一脉相承。
  不管误拆的理由多么强悍,多么冠冕堂皇,也不管事后所谓的补救或赔偿承诺多么 “掷地有声”,都无法掩盖其对私权的最大漠视与践踏。这样的事情一多,只会增加民众与开发商、拆迁队之间的矛盾,而公权力对此类现象的漠视与纵容,则无形中摧毁了当地政府的权威与公信力。
  《物权法》规定,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部门必须为民做主,对这些打着“误拆”旗号,实则行强拆之实的拆迁行为,在叫停的同时,更要严厉问责。不能让以误拆为由敷衍塞责的强拆日益肆虐,在损害民众利益的同时逃避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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