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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行动
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媒体单位主管领导责任
作者:顾艳伟 甘孝雷


      本报南宁讯(甘孝雷记者顾艳伟)针对一些商家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决定从6月起至今年年底,开展为期7个月的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屡罚屡犯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工商机关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将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媒体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类虚假违法广告为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即:社会反映强烈的、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广西区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加大力度,认真清理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同时重点对电视台、电台、当地党委或政府主办的主要报纸以及都市类报纸媒体广告进行监测,重点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经营单位,特别是发布虚假违法医药类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进行治理。
  广西区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依法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发布部门联合公告、广告监管机关公告、曝光典型广告案例、点评违法广告案例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震慑作用。对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串通、隐瞒真实广告费、出具假证明等行为的,工商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广西区工商局表示,要通过此次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以震慑违法行为,同时与相关部门健全监管执法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违法广告的协调、移送、查办和查处结果通报机制,实现广告监管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及时沟通,共同加强广告监管工作,促进广西广告市场规范有序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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