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为保障该市馒头消费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白树友 本报记者 徐文智
为了支持“放心馒头”工程的顺利实施,减少馒头经营者进入市场的成本,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机关对流通环节馒头等主食品市场的服务监管职能,2009年底以来,出台并实施相关扶持措施,对实施“放心馒头”工程相关企业实行特事特办,积极做好扶持与服务工作,为保障该市馒头消费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统计,西安市90%的以上的家庭是从市场上购买馒头等主食品,全市每天加工馒头消耗面粉量超过25万公斤。为了确保群众吃到“放心馒头”,从2009年开始,西安市政府在全市推行由国有大型粮食企业牵头,组建连锁企业,制定馒头加工、运输、销售的统一质量标准,实行统一配送、统一装修、统一管理,陆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办“放心馒头”店(点)。为将“放心馒头”工程落到实处,西安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馒头等主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扶持放心馒头等主食品加快发展的通知》等相关指导性意见,制定了《西安市“放心馒头”工程实施方案》。
西安市工商局局长赵长春介绍说,2009年底,该局从企业登记、主体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5个方面,出台措施扶持“放心馒头”工程的实施。一是规定凡纳入“放心馒头”工程创建活动的属首次开办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西安市各级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时免收登记费、工本费。二是同意西安市粮食部门组建的“放心馒头”统一加工配送公司,先行使用其拟使用的“群众厨房”品牌标识。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门人员,跟踪服务,帮助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三是同意已经纳入“放心馒头”实施方案的有关加工销售门店,在粮食部门组织统一规划、装修和改造时,门面可使用“群众厨房”品牌标识。如因此出现门面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情况,不予处罚,统一要求在企业年检或个体工商户验照时进行变更。四是免费为“放心馒头”配送车辆办理车体广告审核登记。五是严把馒头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要求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馒头等主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引导帮助从事馒头等主食品流通的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加强馒头等主食品质量监督,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市、区(县)“放心馒头”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的市场综合检查,确保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
据了解,经过西安市工商、卫生、城管、市政公用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与政策支持,截至目前,该市已实现城六区688个放心馒头销售加工店(点)集中开业,覆盖了全市600万人口居住区域。“小馒头关乎大民生。作为工商机关一定要把这件事做好,把‘放心馒头’当做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来抓。让政府放心,让百姓满意,让企业持续盈利,为促进西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采访结束时,西安市工商局局长赵长春深有感触地说。